2024年9月19日对巴林左旗报废车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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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对巴林左旗报废车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2024年9月19日对林左旗报废车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巴林左旗林东镇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林左旗报废车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巴林 (略)

项目建设内容为报废汽车拆解项目,处理规模为年拆解1.*辆,包括小型车(*辆)、大型车(3000辆),主要拆解回收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等材料,不对发动机、变速器、电子元器件、蓄电池、尾气净化装置等进行深度拆解。

巴林左旗林东镇王家沟村

(略)

本工程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情况:

1、废气:拆解过程中挥发的非*烷总烃经负压负压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塔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油危废暂存区挥发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电池危废暂存区挥发的硫酸雾,经负压收集后,引入碱性吸附装置净化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经集气罩+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经车间轴流风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采取污水处理站密闭,定期喷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治理。

2、废水: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沤制农肥;拆解车间四周设污水收集管道,清洗废水经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清洗废水回用车间冲洗水;软水装置高盐水直接用于地面冲洗;要求建 (略) ,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回用车间冲洗水。

3、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震降噪、并加强维护、车间封闭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统一交由环卫处理;玻璃、废织物及皮革、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分类暂存在拆解库房内,按一般固废要求暂存和运输;不可利用材料、除尘灰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油液、废安全气囊、废油类过滤器、废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催化转化器、废制冷剂、废电容器、废有毒有害部件(含汞、铅的开关)、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隔油池废油、隔油池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单独分类装入不相容容器内中,并单独存放,各储存区之间均设置围墙隔开;各种危险废物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024年9月19日对林左旗报废车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巴林左旗林东镇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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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林左旗报废车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巴林 (略)

项目建设内容为报废汽车拆解项目,处理规模为年拆解1.*辆,包括小型车(*辆)、大型车(3000辆),主要拆解回收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等材料,不对发动机、变速器、电子元器件、蓄电池、尾气净化装置等进行深度拆解。

巴林左旗林东镇王家沟村

(略)

本工程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情况:

1、废气:拆解过程中挥发的非*烷总烃经负压负压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塔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油危废暂存区挥发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电池危废暂存区挥发的硫酸雾,经负压收集后,引入碱性吸附装置净化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经集气罩+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经车间轴流风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采取污水处理站密闭,定期喷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治理。

2、废水: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沤制农肥;拆解车间四周设污水收集管道,清洗废水经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清洗废水回用车间冲洗水;软水装置高盐水直接用于地面冲洗;要求建 (略) ,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回用车间冲洗水。

3、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震降噪、并加强维护、车间封闭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统一交由环卫处理;玻璃、废织物及皮革、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分类暂存在拆解库房内,按一般固废要求暂存和运输;不可利用材料、除尘灰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油液、废安全气囊、废油类过滤器、废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催化转化器、废制冷剂、废电容器、废有毒有害部件(含汞、铅的开关)、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隔油池废油、隔油池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单独分类装入不相容容器内中,并单独存放,各储存区之间均设置围墙隔开;各种危险废物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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