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改善项目拟立项公示
张家港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改善项目拟立项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 (略) 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改善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张农发〔2024〕17号)、《关于 (略) 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改善项目申报期限的通知》、《关于印发< (略) 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张农规〔2018〕1号)文件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改善项目经项目单位申报、镇(区、街道)初审、市级复审、问题反馈、实地察看、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项目不符合立项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24日。联系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0512-*
附件:张家港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改善项目拟立项公示汇总表
??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
根据《关于印发< (略) 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改善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张农发〔2024〕17号)、《关于 (略) 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改善项目申报期限的通知》、《关于印发< (略) 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张农规〔2018〕1号)文件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改善项目经项目单位申报、镇(区、街道)初审、市级复审、问题反馈、实地察看、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项目不符合立项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24日。联系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0512-*
附件:张家港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改善项目拟立项公示汇总表
??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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