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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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9-04 09:10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尖山区时代新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联系电话:0469-* ?传 真:0469-* ??邮 编:*??邮箱:*@*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

1

(略) 山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略) 四方台区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中心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 (略)

该项目位于黑龙 (略) 东北部太保镇山河村南,二道河子上游。项目性质为改建。该项目主要对坝体下游侧坝脚有浑浊物溢出坝段进行防渗处理;对取水塔水位变动区外表面及出口左右岸边墙进行凿毛、植筋、挂网、浇筑300mm混凝土加固设计;对溢洪道及取水塔中的金属结构部件进行防腐处理;新建坝 (略) 面3885m;新建两扇取水塔检修闸门,供输水洞检修时使用,增设安全监测人工观测变形设施。该项目总投资549.*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6.*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的土的开挖和填筑等施工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 (略) 沿线洒水降尘,物料运输采用密封、苫盖等运输方式,物料堆存设置遮盖、加湿等,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的混凝土料罐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等集中收集,经过沉淀池沉淀和中和池中和处理后水循环利用,剩余少量排水回用于施工场地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前生活污水暂存于环保厕所和化粪池,定期清掏。该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回填土方 (略) 和填塘区的回填利用,无弃渣产生。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的垃圾填埋场处理。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占地,禁止向河流排放施工废污水及固体废弃物,避开雨天施工等,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对临时占地范围进行恢复。

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责任编辑: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9-04 09:10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尖山区时代新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联系电话:0469-* ?传 真:0469-* ??邮 编:*??邮箱:*@*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

1

(略) 山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略) 四方台区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事业中心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 (略)

该项目位于黑龙 (略) 东北部太保镇山河村南,二道河子上游。项目性质为改建。该项目主要对坝体下游侧坝脚有浑浊物溢出坝段进行防渗处理;对取水塔水位变动区外表面及出口左右岸边墙进行凿毛、植筋、挂网、浇筑300mm混凝土加固设计;对溢洪道及取水塔中的金属结构部件进行防腐处理;新建坝 (略) 面3885m;新建两扇取水塔检修闸门,供输水洞检修时使用,增设安全监测人工观测变形设施。该项目总投资549.*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6.*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的土的开挖和填筑等施工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 (略) 沿线洒水降尘,物料运输采用密封、苫盖等运输方式,物料堆存设置遮盖、加湿等,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的混凝土料罐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等集中收集,经过沉淀池沉淀和中和池中和处理后水循环利用,剩余少量排水回用于施工场地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前生活污水暂存于环保厕所和化粪池,定期清掏。该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回填土方 (略) 和填塘区的回填利用,无弃渣产生。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的垃圾填埋场处理。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占地,禁止向河流排放施工废污水及固体废弃物,避开雨天施工等,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对临时占地范围进行恢复。

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责任编辑: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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