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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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受五河县 (略) 的委托,东晟环保科技集团(安徽) (略) 承担了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五河县 (略) 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附件: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

五河县 (略)

2024年9月19日


,五河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受五河县 (略) 的委托,东晟环保科技集团(安徽) (略) 承担了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五河县 (略) 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附件: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

五河县 (略)

2024年9月19日


,五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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