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第一章 项目说明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洋口化学工业园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
2 | 招商人 | 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
3 | 建设地点 | 如东县洋口镇 (略) 电子化学品建设项目综合楼部分一层和五层 |
4 | 建设范围 | 对如东县洋口镇电子化学品产业园建设项目综合楼部分一层和五层进行装修改造,建设洋口化学工业园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项目包括实验室整体装修、专用配套实验台柜、实验室专用配套全新风空调与智能型通风控制设备、实验室专用配套给排水设备、实验室专用配套电气设备、实验室专用配套弱电设备、实验室专用配套中央高 (略) 设备和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等。 |
5 | 招商合作形式 | 1、招商人通过综合评审,商务谈判等形式选择客商(以下称:履约客商); 2、履约客商依据协议约定,按评审方案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行调试本项目; 3、项目验收合格后,招商人以购买技术服务方式,委托履约客商负责本项目日常运行管理。 4、招商人不接受联合体招商。 |
6 | 建设要求 | 1、在 (略) ,独立运行,自负盈亏。 2、按照“一步规划,分期建设”原则,2025年12月底前实验室按照三级站标准建成,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建设完成后监测能力覆盖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环境监测要求项目70%以上,投资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030年12月底前建设标准达到一级站标准,建设监测能力覆盖园区环境监测要求项目95%以上。 3、及时足额缴纳实验室用房租金。 4、公司运行3年内成为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法人单位。 |
7 | 履约客商选择 | 1、公告发布,参加评审会客商(以下简称:意向客商)资格预审; 2、综合评审,选择入选意向客商; 3、与入选意向客商谈判,确定履约客商; 4、签署合作协议,实施项目建设。 |
8 | 评审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评审文件:参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两份)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下午17时整递交地点:如东县洋口镇交易中心 |
9 | 评审委托会及评审时间、地点 | 评审委员会由招商部门组织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9时评审地点洋口镇交易中心 |
10 | 其他说明 | 项目现场踏勘由意向客商自行组织,招商人提供方便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业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的设计及装修,实验辅助设施、特殊辅助系统的建设,以及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等。
1、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
(1)业务用房:主要包括实验分析用房、前处理用房、现场监测辅助用房、试剂耗材存储用房等。
(2)设备用房:集中供气用房、集中供水用房等。
(3)附属用房,包括强弱电用房、通风和废气处理设备用房、其他辅助设备用房等。
2、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实验室自动化系统;
(2)实验室专用配套实验台柜设备系统;
(3)实验室专用配套全新风空调与智能型通风控制设备系统
(4)智慧型实验室中央集成管理系统;
(5)实验室专用配套给排水设备系统(含中央纯水及废水系统);
(6)实验室专用配套电气设备系统;
(7)实验室专用配套弱电设备系统;
(8)实验室专用配套中央高 (略) 设备系统;
(9)实验室装修;
(10)实验室专用配套内装围护设施系统;
(11)实验室分析监测仪器设备(新污染物及部分大型仪器设备远期建设)。
3、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拟建于如东洋口 (略) 电子化学品建设项目综合楼内五层和一层西北侧,总使用面积3500m2,各层具体面积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规模指标表
楼层 | 功能 | 实验区面积/㎡ |
1F | 现场仪器室、气瓶室、洗瓶间等基础用房 | 620 |
5F | 检测分析实验室 | 2880 |
合计 | 3500 |
4、项目服务方案:
招商人义务:1、向履约客商提供电子化学品产业园建设项目综合楼内五层和一层西北侧,总使用面积为3500m2的区域作为实验室用房。2、承诺将镇区范围内区域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等交由履约客商开展,签订监测服务合同( (略) 场价格),服务期不少于十年。
履约客商义务:1、在 (略) ,独立运行,自负盈亏。2、按照“一步规划,分期建设”原则,2025年12月底前实验室按照三级站标准建成,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建设完成后监测能力覆盖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环境监测要求项目70%以上;2030年12月底前建设标准达到一级站标准,建设监测能力覆盖园区环境监测要求项目95%以上。3、及时足额缴纳实验室用房租金。4、公司运行3年内成为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法人单位。
第二章 招商程序
5.招商程序要求
5.1.招商程序原则:本次招商采取先资格审查,后实施技术方案专家评审的程序。
5.2.具体要求:
(1)2024年9月30日下午17点前,各意向客商向招商人提供资格审查文件。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必须提供材料:
①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
③检测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包括技术人员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比)、监测用房面积相关佐证材料;
④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及检测能力相关佐证材料;
⑤投资计划书(含造价、建设工期)。
⑥在化工园区开展的相关案例的佐证材料;
⑦报名单位的报名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是其他证明材料:
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中小型科技企业证书或专精特新企业证书;
⑨参加省、市级技术比武获奖或参与省、市课题研究的佐证材料。
(2)2024年10月9日下午17点前,由招商人审核确定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客商,并提供洋口化学工业园环境监测中心建设项目相关资料供其编制评审文件。
(3)评审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评审文件副本可以复印,但其签字、盖章必须为原件。评审文件的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4)全套评审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意向客商法定代表人印鉴。
(5)参加评审会有效期
评审文件自报名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报名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6)踏勘现场
①意向客商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意向客商获取有关编制评审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意向客商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②招商人向意向客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商人现有的能被意向客商利用的资料,招商人对意向客商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③经招商人允许,意向客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意向客商不得因此使招商人承担有关的责任蒙受损失,意向客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④意向客商应充分考虑评审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评审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商公告的响应程度。
第三章 招商公告
6.招商公告的组成
6.1.招商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本招商公告及所有的补充通知均作为招商公告的组成部分。
6.2.除上述内容外,招商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商公告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商公告的组成部分。
7.招商公告的澄清
7.1.意向客商在收到招商公告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天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商人,招商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商公告的意向客商。
7.2.意向客商对招商人提供的招商公告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商人概不负责。意向客商由于对招商公告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商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意向客商自负。
8.招商公告的修改
8.1.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商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商公告,补充通知将作为招商公告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商公告同等效力。
8.2.为使意向客商在编制评审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商人可以延长报名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注明)。
第四章 评审文件的递交
9.评审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9.1.意向客商应准备*份完整的评审文件,其中正本*份,副本*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2.评审文件应进行密封,在封袋上应标明“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同时在封袋上还要写明招商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意向客商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意向客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
9.3.所有评审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9.4.意向客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评审文件,其评审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意向客商。
9.5.评审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评审截止时间
意向客商应按项目说明中规定,在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评审文件递交给招商人。
11.评审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评审会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意向客商可对所递交的评审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商公告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意向客商不得修改或撤回评审文件。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2.评审会由招商人组织召开。
13.技术文件评审采用综合因素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招商公告实质性要求的评审文件,将按照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最终客商。综合评分相等时,由招商人自行确定。
14.技术文件评审采用在相关监督部门在场的情况下不公开答辩评审的形式。
第六章 评分标准
15.意向客商针对本项目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及运行服务管理手册。由评审专家现场根据方案的完备性、可行性、结合园区的针对性等进行打分。
①实验室业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的设计及图纸、材料装修方案科学、合理、先进,措施可操作性强得40-30分;方案较科学、较合理,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得29-20分;方案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得19-5分;方案不合理或存在较大问题得4-0分。
②实验仪器设施、现场采样设备、应急监测设备及特殊辅助设备清单,分近、远期提供详细清单并标注设备价格及检测应用领域和检测因子,且符合园区实际检测需求的得40-30分;实验仪器设施、现场采样设备、应急监测设备及特殊辅助设备清单未分近、远期但清单但标注了设备价格及检测应用领域和检测因子,能够满足近期园区检测需求的得29-20分;实验仪器设施、现场采样设备、应急监测设备及特殊辅助设备清单既未分近、远期但清单,又未标注设备价格及检测应用领域和检测因子的,但基本能够满足近期园区检测需求的得19-5分;仪器设备清单不完整、不合理,与园区实际检测需求不服的得4-0分。
③意向客商提供《运行服务管理手册》,现场评委根据承诺内容酌情打分,满分20分。
第七章 评审委员会
16.评审委员会由招商人组织,评审专家共5人,其中:招商方委派1人,环境监测专家2人,其他专家2人。
第八章 商务谈判
17.评审会按照得分高低列出意向客商排名顺序,由招商人按照得分先后,分别与之进行商务谈判,确定其中1名为履约客商。
18.商务谈判主要内容有:
18.1.项目建设的工期安排、质量保证、发工验收等;
18.2.工程决算、工程周期及成本核算;
18.3.招商人与履约客商之问包括金融合作在内的全面战略合作事宜。
第一章 项目说明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洋口化学工业园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
2 | 招商人 | 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
3 | 建设地点 | 如东县洋口镇 (略) 电子化学品建设项目综合楼部分一层和五层 |
4 | 建设范围 | 对如东县洋口镇电子化学品产业园建设项目综合楼部分一层和五层进行装修改造,建设洋口化学工业园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项目包括实验室整体装修、专用配套实验台柜、实验室专用配套全新风空调与智能型通风控制设备、实验室专用配套给排水设备、实验室专用配套电气设备、实验室专用配套弱电设备、实验室专用配套中央高 (略) 设备和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等。 |
5 | 招商合作形式 | 1、招商人通过综合评审,商务谈判等形式选择客商(以下称:履约客商); 2、履约客商依据协议约定,按评审方案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行调试本项目; 3、项目验收合格后,招商人以购买技术服务方式,委托履约客商负责本项目日常运行管理。 4、招商人不接受联合体招商。 |
6 | 建设要求 | 1、在 (略) ,独立运行,自负盈亏。 2、按照“一步规划,分期建设”原则,2025年12月底前实验室按照三级站标准建成,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建设完成后监测能力覆盖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环境监测要求项目70%以上,投资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030年12月底前建设标准达到一级站标准,建设监测能力覆盖园区环境监测要求项目95%以上。 3、及时足额缴纳实验室用房租金。 4、公司运行3年内成为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法人单位。 |
7 | 履约客商选择 | 1、公告发布,参加评审会客商(以下简称:意向客商)资格预审; 2、综合评审,选择入选意向客商; 3、与入选意向客商谈判,确定履约客商; 4、签署合作协议,实施项目建设。 |
8 | 评审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评审文件:参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两份)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下午17时整递交地点:如东县洋口镇交易中心 |
9 | 评审委托会及评审时间、地点 | 评审委员会由招商部门组织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9时评审地点洋口镇交易中心 |
10 | 其他说明 | 项目现场踏勘由意向客商自行组织,招商人提供方便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业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的设计及装修,实验辅助设施、特殊辅助系统的建设,以及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等。
1、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
(1)业务用房:主要包括实验分析用房、前处理用房、现场监测辅助用房、试剂耗材存储用房等。
(2)设备用房:集中供气用房、集中供水用房等。
(3)附属用房,包括强弱电用房、通风和废气处理设备用房、其他辅助设备用房等。
2、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实验室自动化系统;
(2)实验室专用配套实验台柜设备系统;
(3)实验室专用配套全新风空调与智能型通风控制设备系统
(4)智慧型实验室中央集成管理系统;
(5)实验室专用配套给排水设备系统(含中央纯水及废水系统);
(6)实验室专用配套电气设备系统;
(7)实验室专用配套弱电设备系统;
(8)实验室专用配套中央高 (略) 设备系统;
(9)实验室装修;
(10)实验室专用配套内装围护设施系统;
(11)实验室分析监测仪器设备(新污染物及部分大型仪器设备远期建设)。
3、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拟建于如东洋口 (略) 电子化学品建设项目综合楼内五层和一层西北侧,总使用面积3500m2,各层具体面积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规模指标表
楼层 | 功能 | 实验区面积/㎡ |
1F | 现场仪器室、气瓶室、洗瓶间等基础用房 | 620 |
5F | 检测分析实验室 | 2880 |
合计 | 3500 |
4、项目服务方案:
招商人义务:1、向履约客商提供电子化学品产业园建设项目综合楼内五层和一层西北侧,总使用面积为3500m2的区域作为实验室用房。2、承诺将镇区范围内区域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等交由履约客商开展,签订监测服务合同( (略) 场价格),服务期不少于十年。
履约客商义务:1、在 (略) ,独立运行,自负盈亏。2、按照“一步规划,分期建设”原则,2025年12月底前实验室按照三级站标准建成,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建设完成后监测能力覆盖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环境监测要求项目70%以上;2030年12月底前建设标准达到一级站标准,建设监测能力覆盖园区环境监测要求项目95%以上。3、及时足额缴纳实验室用房租金。4、公司运行3年内成为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法人单位。
第二章 招商程序
5.招商程序要求
5.1.招商程序原则:本次招商采取先资格审查,后实施技术方案专家评审的程序。
5.2.具体要求:
(1)2024年9月30日下午17点前,各意向客商向招商人提供资格审查文件。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必须提供材料:
①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
③检测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包括技术人员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比)、监测用房面积相关佐证材料;
④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及检测能力相关佐证材料;
⑤投资计划书(含造价、建设工期)。
⑥在化工园区开展的相关案例的佐证材料;
⑦报名单位的报名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是其他证明材料:
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中小型科技企业证书或专精特新企业证书;
⑨参加省、市级技术比武获奖或参与省、市课题研究的佐证材料。
(2)2024年10月9日下午17点前,由招商人审核确定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客商,并提供洋口化学工业园环境监测中心建设项目相关资料供其编制评审文件。
(3)评审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评审文件副本可以复印,但其签字、盖章必须为原件。评审文件的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4)全套评审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意向客商法定代表人印鉴。
(5)参加评审会有效期
评审文件自报名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报名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6)踏勘现场
①意向客商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意向客商获取有关编制评审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意向客商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②招商人向意向客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商人现有的能被意向客商利用的资料,招商人对意向客商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③经招商人允许,意向客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意向客商不得因此使招商人承担有关的责任蒙受损失,意向客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④意向客商应充分考虑评审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评审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商公告的响应程度。
第三章 招商公告
6.招商公告的组成
6.1.招商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本招商公告及所有的补充通知均作为招商公告的组成部分。
6.2.除上述内容外,招商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商公告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商公告的组成部分。
7.招商公告的澄清
7.1.意向客商在收到招商公告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天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商人,招商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商公告的意向客商。
7.2.意向客商对招商人提供的招商公告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商人概不负责。意向客商由于对招商公告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商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意向客商自负。
8.招商公告的修改
8.1.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商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商公告,补充通知将作为招商公告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商公告同等效力。
8.2.为使意向客商在编制评审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商人可以延长报名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注明)。
第四章 评审文件的递交
9.评审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9.1.意向客商应准备*份完整的评审文件,其中正本*份,副本*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2.评审文件应进行密封,在封袋上应标明“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同时在封袋上还要写明招商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意向客商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意向客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
9.3.所有评审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9.4.意向客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评审文件,其评审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意向客商。
9.5.评审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0.评审截止时间
意向客商应按项目说明中规定,在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评审文件递交给招商人。
11.评审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评审会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意向客商可对所递交的评审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商公告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意向客商不得修改或撤回评审文件。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2.评审会由招商人组织召开。
13.技术文件评审采用综合因素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招商公告实质性要求的评审文件,将按照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最终客商。综合评分相等时,由招商人自行确定。
14.技术文件评审采用在相关监督部门在场的情况下不公开答辩评审的形式。
第六章 评分标准
15.意向客商针对本项目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及运行服务管理手册。由评审专家现场根据方案的完备性、可行性、结合园区的针对性等进行打分。
①实验室业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的设计及图纸、材料装修方案科学、合理、先进,措施可操作性强得40-30分;方案较科学、较合理,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得29-20分;方案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得19-5分;方案不合理或存在较大问题得4-0分。
②实验仪器设施、现场采样设备、应急监测设备及特殊辅助设备清单,分近、远期提供详细清单并标注设备价格及检测应用领域和检测因子,且符合园区实际检测需求的得40-30分;实验仪器设施、现场采样设备、应急监测设备及特殊辅助设备清单未分近、远期但清单但标注了设备价格及检测应用领域和检测因子,能够满足近期园区检测需求的得29-20分;实验仪器设施、现场采样设备、应急监测设备及特殊辅助设备清单既未分近、远期但清单,又未标注设备价格及检测应用领域和检测因子的,但基本能够满足近期园区检测需求的得19-5分;仪器设备清单不完整、不合理,与园区实际检测需求不服的得4-0分。
③意向客商提供《运行服务管理手册》,现场评委根据承诺内容酌情打分,满分20分。
第七章 评审委员会
16.评审委员会由招商人组织,评审专家共5人,其中:招商方委派1人,环境监测专家2人,其他专家2人。
第八章 商务谈判
17.评审会按照得分高低列出意向客商排名顺序,由招商人按照得分先后,分别与之进行商务谈判,确定其中1名为履约客商。
18.商务谈判主要内容有:
18.1.项目建设的工期安排、质量保证、发工验收等;
18.2.工程决算、工程周期及成本核算;
18.3.招商人与履约客商之问包括金融合作在内的全面战略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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