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略) 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勘 (略) 编制的《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的相关要求,现进行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
项目概要: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 (略) 新丰县梅坑镇和沙田镇境内,上水库位于工程区东南部的梅坑镇上河洞村,下水库位于沙田镇龙潭村。上水库属东江流域,所在水系为新丰江一级支流黄柏河;下水库属北江流域,所在水系为滃江四级支流洋塘水,上、下水库坝址直线距离约4km。
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706.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死水位680.0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95.0m,死水位265.0m。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共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 的机组。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地面开关站及场内永 (略) 等部分组成。
本工程属一等大(1)型工程,上、下水库大坝、泄水建筑物、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开关站等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性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
二、建设项目污染情况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三废一噪”等污染以及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均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管理措施予以减缓,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不会对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构成破坏。运行期主要的影响是初期蓄水对下游河道水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下泄一定的水量可以保证下游河道生态用水和其他用水的需求。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加强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和施工管理,降低施工活动扬尘和噪声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各类施工迹地实施*生生态修复措施,工程占地范围内的保护植物进行迁移保护。蓄水期和运行期下水库下泄生态流量,以维护河流生态系统。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工程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大程度的减缓,使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自然与社会环境可承受的限度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工程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电站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http://**_Y0vIdEcW6Nm-EUNZQjYWQ?pwd=e6s8(提取码:e6s8)。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七、公众 (略) 络链接
公 (略) 络链接:http://**_Y0vIdEcW6Nm-EUNZQjYWQ?pwd=e6s8(提取码:e6s8)。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单位地址:新丰县沙田 (略) 30号101室
联系人:殷工 联系邮箱:*@*63.com
(二)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 (略) 单位地址: (略) 天 (略) 116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邮箱:*@*q.com 传真:020-*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 (略)
2024年9月19日
(略) 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勘 (略) 编制的《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的相关要求,现进行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
项目概要: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 (略) 新丰县梅坑镇和沙田镇境内,上水库位于工程区东南部的梅坑镇上河洞村,下水库位于沙田镇龙潭村。上水库属东江流域,所在水系为新丰江一级支流黄柏河;下水库属北江流域,所在水系为滃江四级支流洋塘水,上、下水库坝址直线距离约4km。
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706.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死水位680.0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95.0m,死水位265.0m。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共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 的机组。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地面开关站及场内永 (略) 等部分组成。
本工程属一等大(1)型工程,上、下水库大坝、泄水建筑物、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地面开关站等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性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
二、建设项目污染情况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三废一噪”等污染以及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均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管理措施予以减缓,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不会对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构成破坏。运行期主要的影响是初期蓄水对下游河道水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下泄一定的水量可以保证下游河道生态用水和其他用水的需求。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加强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和施工管理,降低施工活动扬尘和噪声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各类施工迹地实施*生生态修复措施,工程占地范围内的保护植物进行迁移保护。蓄水期和运行期下水库下泄生态流量,以维护河流生态系统。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工程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大程度的减缓,使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自然与社会环境可承受的限度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工程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电站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http://**_Y0vIdEcW6Nm-EUNZQjYWQ?pwd=e6s8(提取码:e6s8)。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七、公众 (略) 络链接
公 (略) 络链接:http://**_Y0vIdEcW6Nm-EUNZQjYWQ?pwd=e6s8(提取码:e6s8)。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单位地址:新丰县沙田 (略) 30号101室
联系人:殷工 联系邮箱:*@*63.com
(二)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 (略) 单位地址: (略) 天 (略) 116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邮箱:*@*q.com 传真:020-*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 (略)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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