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名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塑料薄膜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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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名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塑料薄膜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平方米塑料薄膜项目

(略) 袁花镇双 (略) 1号10幢

浙 (略)

拟购置印刷机、UV机、贴合机、分切机等设备, (略) 袁花镇双 (略) 1号10幢厂房建筑面积共9851.17m2,生产工艺以烘干印刷、图层光固化、碱洗清洗等工序为主,建成后实施年产*平方米塑料薄膜项目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调配废气、涂层废气、印刷废气(水性)、烘干废气(水性)、贴合废气和复合废气经收集汇总后引入“静电除油装置+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调墨废气、印刷废气(油性)、烘干废气(油性)经收集后通过1套旋转阀式RTO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2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碱性废水和喷淋塔废水通过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 3、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整个厂房的中间区域;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尽可能保持门窗关闭状态;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加强厂区内交通管理,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 4、固废:废薄膜、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 (略) 回收综合利用;废导热油、污泥、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抹布、废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期间,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平方米塑料薄膜项目

(略) 袁花镇双 (略) 1号10幢

浙 (略)

拟购置印刷机、UV机、贴合机、分切机等设备, (略) 袁花镇双 (略) 1号10幢厂房建筑面积共9851.17m2,生产工艺以烘干印刷、图层光固化、碱洗清洗等工序为主,建成后实施年产*平方米塑料薄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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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调配废气、涂层废气、印刷废气(水性)、烘干废气(水性)、贴合废气和复合废气经收集汇总后引入“静电除油装置+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调墨废气、印刷废气(油性)、烘干废气(油性)经收集后通过1套旋转阀式RTO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2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碱性废水和喷淋塔废水通过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 3、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整个厂房的中间区域;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尽可能保持门窗关闭状态;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加强厂区内交通管理,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 4、固废:废薄膜、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 (略) 回收综合利用;废导热油、污泥、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抹布、废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期间,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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