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日新保护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1500吨高新产品单片膜、保护膜、高分子膜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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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日新保护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1500吨高新产品单片膜、保护膜、高分子膜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宁日新 (略) 年产*吨高新产品单片膜、保护膜、高分子膜项目

海宁经济开发区长生堰港东侧、杭平申西侧

海宁日新 (略)

企业计划投资*万元,在海宁经济开发区长生堰港东侧、杭平申西侧购置土地约*平方米,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新购置三层共挤出机(吹塑机组)、高效印刷复合机、高效印刷机、水性涂布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实施搬迁扩建项目,项目实施形成年产*吨高新产品单片膜、保护膜、高分子膜生产能力。

已按相关要求进行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吹塑、印刷、复合、涂胶、清洗、调配废气收集后经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处理后通过3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3、噪声: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维护。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可外卖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226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207室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宁日新 (略) 年产*吨高新产品单片膜、保护膜、高分子膜项目

海宁经济开发区长生堰港东侧、杭平申西侧

海宁日新 (略)

企业计划投资*万元,在海宁经济开发区长生堰港东侧、杭平申西侧购置土地约*平方米,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新购置三层共挤出机(吹塑机组)、高效印刷复合机、高效印刷机、水性涂布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实施搬迁扩建项目,项目实施形成年产*吨高新产品单片膜、保护膜、高分子膜生产能力。

已按相关要求进行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吹塑、印刷、复合、涂胶、清洗、调配废气收集后经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处理后通过3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3、噪声: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维护。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可外卖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226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207室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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