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增资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增资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增资迁扩建项目已于2024年9月12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专家咨询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增资迁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美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为0.41%
建设内容:年产*根电话线、*米电源线、*根医疗导管
建设地点: (略) 吴中区甪 (略) 72号
二、项目变更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6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无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7月底竣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公司于2024年8月委托苏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由苏州别 (略)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了《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增资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水
本项目总排口废水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水各因子均满足苏州甪直 (略) 接管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废气污染物氨气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废气污染物*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废气污染物(VOCs)年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四、公众查阅验收监测报告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4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建华
联系地址: (略) 吴中区甪 (略) 72号
联系方式:*
附件: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 增资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4年9月1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增资迁扩建项目已于2024年9月12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专家咨询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增资迁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美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为0.41%
建设内容:年产*根电话线、*米电源线、*根医疗导管
建设地点: (略) 吴中区甪 (略) 72号
二、项目变更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6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无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7月底竣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公司于2024年8月委托苏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由苏州别 (略)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了《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增资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水
本项目总排口废水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水各因子均满足苏州甪直 (略) 接管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废气污染物氨气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废气污染物*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废气污染物(VOCs)年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四、公众查阅验收监测报告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4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建华
联系地址: (略) 吴中区甪 (略) 72号
联系方式:*
附件: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 增资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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