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重新核准寻乌县城南液化气储配站项目的批复
于重新核准寻乌县城南液化气储配站项目的批复
寻乌县行政审批局:
报来《关于重新核准寻乌县城南液化气储配站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0年2月出具了《关于核准寻乌县城南液化气储配站项目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0〕12号),目前该批复已失效。因项目地块调整,地址发生变更,同时为满足寻乌县将4家小型液化气供应站整合为寻乌城南液化气储配站的需求,优化寻乌县液化 (略) 场,提高寻乌县液化 (略) 场的安全性,结合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寻府办抄字〔2021〕311号)、寻乌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寻乌县自然资源局用地说明、江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寻乌县城南液化气储配站项目。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寻乌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寻乌县南桥镇南龙村郭田埂。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新建1座四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包括生产区(储罐区、机泵房、灌瓶区、瓶库、气瓶检查库)和辅助区(配电房、发电机房、备件库、新瓶库、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食堂、办公楼),液化气总容量620m3,总存瓶量<10t,安装100m3卧式储罐6台、20m3卧式残液罐1台、消防设施若干及其他辅助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2991.*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本核准批复有效期为2年。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需报我局进行变更。
(项目代码:2019-*-45-02-*)
?????????????????????????????????????????????????????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18日
寻乌县行政审批局:
报来《关于重新核准寻乌县城南液化气储配站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0年2月出具了《关于核准寻乌县城南液化气储配站项目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0〕12号),目前该批复已失效。因项目地块调整,地址发生变更,同时为满足寻乌县将4家小型液化气供应站整合为寻乌城南液化气储配站的需求,优化寻乌县液化 (略) 场,提高寻乌县液化 (略) 场的安全性,结合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寻府办抄字〔2021〕311号)、寻乌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寻乌县自然资源局用地说明、江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寻乌县城南液化气储配站项目。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寻乌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寻乌县南桥镇南龙村郭田埂。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新建1座四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包括生产区(储罐区、机泵房、灌瓶区、瓶库、气瓶检查库)和辅助区(配电房、发电机房、备件库、新瓶库、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食堂、办公楼),液化气总容量620m3,总存瓶量<10t,安装100m3卧式储罐6台、20m3卧式残液罐1台、消防设施若干及其他辅助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2991.*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本核准批复有效期为2年。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需报我局进行变更。
(项目代码:2019-*-45-02-*)
?????????????????????????????????????????????????????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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