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化学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关于电子化学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电子化学品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合肥中聚 (略)
建设地点:合肥循环经济示 (略) 以南、龙兴大道以东合肥中聚 (略) 厂区内
建设内容:利用厂区现有预留地和空置厂房,投资*元,建设“电子化学品改扩建项目”,形成年新增*m3/a铜蚀刻液、4500m3/a彩膜显影液、4500m3/a ITO蚀刻液的产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浓水、酸雾喷淋废水、循环水池排水。
废气:拟建项目废气包括ITO刻蚀液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投料粉尘等。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过滤器、污水处理站污泥、过滤器废滤芯、废包装桶、盐渣、废包装袋、实验室废物、废UV灯管、布袋除尘器粉尘。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泵类、风机等,噪声源强约85-90dB(A)。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治理措施:纯水制备浓水、循环水池排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店埠河;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汇同污水处理站废水进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店埠河。
②废气治理措施:ITO蚀刻液废气经现有“酸雾水洗塔”处理+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罐区废气经现有“酸雾水洗塔”处理+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的DA008排气筒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由专业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噪声治理措施: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主要依据各设备噪声特性,分别采取隔振、消声、隔声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合肥中聚 (略) 电子化学品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以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符合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总体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项目建设满足《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
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 (略) 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合肥中聚 (略)
联系人:王伟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伊尔思 (略)
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式:0551-*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 (略) 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合肥中聚 (略) 电子化学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解压密码*).zip
合肥中聚 (略)
2024年9月18日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电子化学品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合肥中聚 (略)
建设地点:合肥循环经济示 (略) 以南、龙兴大道以东合肥中聚 (略) 厂区内
建设内容:利用厂区现有预留地和空置厂房,投资*元,建设“电子化学品改扩建项目”,形成年新增*m3/a铜蚀刻液、4500m3/a彩膜显影液、4500m3/a ITO蚀刻液的产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浓水、酸雾喷淋废水、循环水池排水。
废气:拟建项目废气包括ITO刻蚀液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投料粉尘等。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过滤器、污水处理站污泥、过滤器废滤芯、废包装桶、盐渣、废包装袋、实验室废物、废UV灯管、布袋除尘器粉尘。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泵类、风机等,噪声源强约85-90dB(A)。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治理措施:纯水制备浓水、循环水池排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店埠河;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汇同污水处理站废水进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店埠河。
②废气治理措施:ITO蚀刻液废气经现有“酸雾水洗塔”处理+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罐区废气经现有“酸雾水洗塔”处理+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的DA008排气筒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由专业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噪声治理措施: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主要依据各设备噪声特性,分别采取隔振、消声、隔声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合肥中聚 (略) 电子化学品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以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符合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总体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项目建设满足《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
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 (略) 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合肥中聚 (略)
联系人:王伟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伊尔思 (略)
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式:0551-*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 (略) 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合肥中聚 (略) 电子化学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解压密码*).zip
合肥中聚 (略)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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