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外垟E-9、E-12、E-15、E-20、E-21、E-27、E-36及周边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项目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通知
关于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外垟E-9、E-12、E-15、E-20、E-21、E-27、E-36及周边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项目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通知
索引号 | */2024-*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藤桥镇 |
生成日期 | 2024-09-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外垟E-9、E-12、E-15、E-20、E-21、E-27、E-36及周边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项目因房屋征收工作开展需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照《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十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现将本项目协商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被征收人于本通知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另行发布)之日起10日内前,将共同协商选定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的书面意见 (略) 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征收工作办公室,参与协商的被征收人需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模板参考附件3)。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经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同意的,视作不能协商选定。本通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将采取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 联系人:黄建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鹿城区藤桥 (略) 518号征收工作办公室三楼303室。 以上事项,望相互转告。 附件1:被征收人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基本规则 附件2: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外垟E-9、E-12、E-15、E-20、E-21、E-27、E-36及周边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项目房屋征收涉及房地产估价机构候选名单 附件3: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外垟E-9、E-12、E-15、E-20、E-21、E-27、E-36及周边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项目房屋征收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一致的报告 (略) 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 附件2: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外垟E-9、E-12、E-15、E-20、E-21、E-27、E-36及周边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项目房屋征收涉及房地产估价机构候选名单.doc 附件3: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外垟E-9、E-12、E-15、E-20、E-21、E-27、E-36及周边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项目房屋征收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一致的报告.doc | |
索引号 | */2024-*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藤桥镇 |
生成日期 | 2024-09-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外垟E-9、E-12、E-15、E-20、E-21、E-27、E-36及周边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项目因房屋征收工作开展需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照《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十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现将本项目协商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被征收人于本通知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另行发布)之日起10日内前,将共同协商选定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的书面意见 (略) 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征收工作办公室,参与协商的被征收人需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模板参考附件3)。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经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同意的,视作不能协商选定。本通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将采取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 联系人:黄建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鹿城区藤桥 (略) 518号征收工作办公室三楼303室。 以上事项,望相互转告。 附件1:被征收人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基本规则 附件2: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外垟E-9、E-12、E-15、E-20、E-21、E-27、E-36及周边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项目房屋征收涉及房地产估价机构候选名单 附件3: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外垟E-9、E-12、E-15、E-20、E-21、E-27、E-36及周边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项目房屋征收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一致的报告 (略) 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 附件2: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外垟E-9、E-12、E-15、E-20、E-21、E-27、E-36及周边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项目房屋征收涉及房地产估价机构候选名单.doc 附件3: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外垟E-9、E-12、E-15、E-20、E-21、E-27、E-36及周边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项目房屋征收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一致的报告.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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