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芜菁钒电解液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崇阳芜菁钒电解液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崇阳县 (略)
崇阳芜菁钒电解液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崇阳县 (略) 崇阳芜菁钒电解液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崇阳芜菁钒电解液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天城工业园;
现有工程内容:2019年,崇阳县 (略) 在进 (略) 场调研的基础上,在崇阳县天城经济开发区实施崇阳县芜菁废旧催化剂生产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0亩,配备废催化剂再生回收生产线及相关辅助设备,实现年处理*吨含钒废催化剂、2000吨含钨废催化剂、5000吨含钼废催化剂、3000吨废硫酸钒触媒的能力。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在现有厂区建设钒电解液生产线一条,年产钒电解液*方。总占地面积1000平方。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1)建设单位名称:崇阳县 (略)
(2)建设单位地址: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天城工业园
(3)建设单位联系人:徐总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5)建设单位邮箱:*@*q.com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链接:http://**-LlOag?pwd=h97q
提取码:h97q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见以上链接。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崇阳县 (略)
崇阳县 (略)
崇阳芜菁钒电解液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崇阳县 (略) 崇阳芜菁钒电解液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崇阳芜菁钒电解液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天城工业园;
现有工程内容:2019年,崇阳县 (略) 在进 (略) 场调研的基础上,在崇阳县天城经济开发区实施崇阳县芜菁废旧催化剂生产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0亩,配备废催化剂再生回收生产线及相关辅助设备,实现年处理*吨含钒废催化剂、2000吨含钨废催化剂、5000吨含钼废催化剂、3000吨废硫酸钒触媒的能力。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在现有厂区建设钒电解液生产线一条,年产钒电解液*方。总占地面积1000平方。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1)建设单位名称:崇阳县 (略)
(2)建设单位地址: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天城工业园
(3)建设单位联系人:徐总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5)建设单位邮箱:*@*q.com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链接:http://**-LlOag?pwd=h97q
提取码:h97q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见以上链接。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崇阳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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