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辛庄考古遗址公园项目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大辛庄考古遗址公园项目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地块名称:大辛庄考古遗址公园项目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地块, (略) 历城区王舍人街 (略) 以北、3 (略) 以东、 (略) 以南,地块东至树林地,北至空地,西 (略) 北延工程项目部,南 (略) ;中心坐标E:117.*,N:36.*;地块总面积*m2(约52.58亩)。

简介:据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为大辛庄村农田种植区和山东鲁能黄泰实业 (略) 混凝土砌块成品暂存区(占地面积3500m2);其中山东鲁能黄泰实业 (略) (略) 历城 (略) 172号,该厂区东侧和北侧为树林,西侧为黄台电厂,南侧 (略) 。主要进行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年产粉煤灰加混凝土砌块*立方米。厂区于2000年03月开工建设,2001年04月投产;2019年停产拆除。2024年,地块内原混凝土砌块成品暂存区改建为中铁十局临时施工项目部,其他区域处于空地状态,部分区域种植有树木,无外来堆土,地块历史清晰。

根据对王舍人街道国土部门管理人员、大辛庄庄村村委书记和山东鲁能黄泰实业 (略) 职工人员等相关访谈获悉,地块之前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 (略) 历城区王舍人片区Dws-13街区局部用地土地使用规划图》,该地块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A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调查地块属于第二类用地性质。

依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所调查地块用地性质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变更为文化设施用地,属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因此本地块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检测结果提出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根据调查结果和检测数据分析,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指标中,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指标中,镉、镍、铜、铅、砷、汞、石油烃(C10-C40)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氟化物、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锌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样品的pH范围为:8.04-8.34,地块内点位检出数据基本与对照点检测数据处于同一浓度水平,与区域土壤指标无显著变化。

根据调查地块地下水检测结果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V类水评价标准比对发现,W1、W2、W3、W4(对照点)监测井检测指标检出值均满足IV类水质评价标准,并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II类水质标准限值(总硬度指标除外)。地块内地下水点位数据与对照点对比,均与对照点检测数据处于同一浓度水平,无显著水平变化。

根据调查结果,土壤环境风险可以接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以用于规划用地的开发建设。

我公司编制的《大辛庄考古遗址公园项目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经编制完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9月19日

,河北,山东, (略) ,历城区, (略) ,济南,深圳,中山

地块名称:大辛庄考古遗址公园项目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地块, (略) 历城区王舍人街 (略) 以北、3 (略) 以东、 (略) 以南,地块东至树林地,北至空地,西 (略) 北延工程项目部,南 (略) ;中心坐标E:117.*,N:36.*;地块总面积*m2(约52.58亩)。

简介:据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为大辛庄村农田种植区和山东鲁能黄泰实业 (略) 混凝土砌块成品暂存区(占地面积3500m2);其中山东鲁能黄泰实业 (略) (略) 历城 (略) 172号,该厂区东侧和北侧为树林,西侧为黄台电厂,南侧 (略) 。主要进行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年产粉煤灰加混凝土砌块*立方米。厂区于2000年03月开工建设,2001年04月投产;2019年停产拆除。2024年,地块内原混凝土砌块成品暂存区改建为中铁十局临时施工项目部,其他区域处于空地状态,部分区域种植有树木,无外来堆土,地块历史清晰。

根据对王舍人街道国土部门管理人员、大辛庄庄村村委书记和山东鲁能黄泰实业 (略) 职工人员等相关访谈获悉,地块之前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 (略) 历城区王舍人片区Dws-13街区局部用地土地使用规划图》,该地块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A2)。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调查地块属于第二类用地性质。

依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所调查地块用地性质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变更为文化设施用地,属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因此本地块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检测结果提出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根据调查结果和检测数据分析,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指标中,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指标中,镉、镍、铜、铅、砷、汞、石油烃(C10-C40)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氟化物、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锌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样品的pH范围为:8.04-8.34,地块内点位检出数据基本与对照点检测数据处于同一浓度水平,与区域土壤指标无显著变化。

根据调查地块地下水检测结果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V类水评价标准比对发现,W1、W2、W3、W4(对照点)监测井检测指标检出值均满足IV类水质评价标准,并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II类水质标准限值(总硬度指标除外)。地块内地下水点位数据与对照点对比,均与对照点检测数据处于同一浓度水平,无显著水平变化。

根据调查结果,土壤环境风险可以接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以用于规划用地的开发建设。

我公司编制的《大辛庄考古遗址公园项目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经编制完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9月19日

,河北,山东, (略) ,历城区, (略) ,济南,深圳,中山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