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生猪定点屠宰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金溪县生猪定点屠宰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金溪县生猪定点屠宰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向公众公开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报告书见附件1附件1:征求意见稿.pdf
建设单位:金溪 (略)
通讯地址: (略) 金溪县秀谷镇联乐村
联系人:张超;电话:*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以本项目场址中心为中心(东经116°45"15.28",北纬27°53"58.29"),边长为5km的正方形范围内的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以及企事业单位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附件2:公众意见表.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邮件、信函等向建设单位提交填写详细意见或建议的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金溪 (略)
单位地址: (略) 金溪县秀谷镇联乐村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金溪 (略) 2024年9月18日
金溪县生猪定点屠宰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向公众公开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报告书见附件1附件1:征求意见稿.pdf
建设单位:金溪 (略)
通讯地址: (略) 金溪县秀谷镇联乐村
联系人:张超;电话:*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以本项目场址中心为中心(东经116°45"15.28",北纬27°53"58.29"),边长为5km的正方形范围内的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以及企事业单位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附件2:公众意见表.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邮件、信函等向建设单位提交填写详细意见或建议的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金溪 (略)
单位地址: (略) 金溪县秀谷镇联乐村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金溪 (略)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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