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阁莱尼克陈列道具有限公司年产2万台人体模特道具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阁莱尼克陈列道具有限公司年产2万台人体模特道具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清远阁莱 (略) 年产*台人体模特道具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阁莱 (略) 年产*台人体模特道具迁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清城区龙塘镇坡坑社区广清大道518号清远奕盛众创城A区A16 |
建设单位 | 清远阁莱 (略) |
项目概况 | 迁建项 (略) 清城区龙塘镇坡坑社区广清大道518号清远奕盛众创城A区A16,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13°5"16.290",北纬23°35"48.921"),占地面积1058.4平方米,建筑面积5418.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保留原有生产设备,在原项目生产工艺上新增吹塑工艺。迁改建后,年产人体模特道具*台(其中:玻璃钢材质模特道具8000台,塑料材质模特道具*台)。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信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水帘柜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塔更换 (略) (略) 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项目经水帘柜预处理的调配和喷漆废气,与搅拌、出壳、吹塑成型、烘干产生的废气一并采用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空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粗边、喷砂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包装袋、废包装箱、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砂纸、布袋收集的粉尘、废金刚砂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水帘柜更换废水和水性漆渣等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经鉴别认定后按相应的处置方式处置,在鉴定结果出具之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油性漆水帘柜废水、油性漆渣、废过滤棉和废饱和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根据清远阁莱 (略) 年产*台人体模特道具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阁莱 (略) 年产*台人体模特道具迁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清城区龙塘镇坡坑社区广清大道518号清远奕盛众创城A区A16 |
建设单位 | 清远阁莱 (略) |
项目概况 | 迁建项 (略) 清城区龙塘镇坡坑社区广清大道518号清远奕盛众创城A区A16,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13°5"16.290",北纬23°35"48.921"),占地面积1058.4平方米,建筑面积5418.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保留原有生产设备,在原项目生产工艺上新增吹塑工艺。迁改建后,年产人体模特道具*台(其中:玻璃钢材质模特道具8000台,塑料材质模特道具*台)。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信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水帘柜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塔更换 (略) (略) 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项目经水帘柜预处理的调配和喷漆废气,与搅拌、出壳、吹塑成型、烘干产生的废气一并采用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空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粗边、喷砂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包装袋、废包装箱、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砂纸、布袋收集的粉尘、废金刚砂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水帘柜更换废水和水性漆渣等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经鉴别认定后按相应的处置方式处置,在鉴定结果出具之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油性漆水帘柜废水、油性漆渣、废过滤棉和废饱和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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