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19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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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19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前湾新区中电化合物年产*片衬底片及*片外延片项目

(略) 前湾新 (略) 68号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2、15、16号厂房及二期14、25号厂房

中电 (略)

拟投资*万元,新增石英管合成炉、超声波清洗机、石英管生长炉、抛光机等进行扩建,通过调整部分车间布局,并新增租赁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2号及及二期14、25号厂房,开展衬底片及外延片生产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片衬底片及*片外延片项目。

/

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重点变化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三、项目建成后,及时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保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若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1、废气:酸碱清洗废气、原位刻蚀废气、SiC外延生产尾气G9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汇总经排气筒(DA001,≥15m)高空排放; 酸碱清洗氨废气、材料擦拭废气、外延废气尾气处理设施(Scrubber)进行处理(处理效率95%),经处理后接入碱液喷淋塔(处理效率80%)(DA002≥15m)高空排放; 粘蜡、脱蜡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汇总经排气筒(DA003,≥15m)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振降噪吸声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

4、固废:项目采用分类收集、分别处理的方式,厂内设置1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厂家回收再利用或出售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 (略) 1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前湾新区中电化合物年产*片衬底片及*片外延片项目

(略) 前湾新 (略) 68号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2、15、16号厂房及二期14、25号厂房

中电 (略)

拟投资*万元,新增石英管合成炉、超声波清洗机、石英管生长炉、抛光机等进行扩建,通过调整部分车间布局,并新增租赁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2号及及二期14、25号厂房,开展衬底片及外延片生产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片衬底片及*片外延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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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重点变化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三、项目建成后,及时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保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若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1、废气:酸碱清洗废气、原位刻蚀废气、SiC外延生产尾气G9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汇总经排气筒(DA001,≥15m)高空排放; 酸碱清洗氨废气、材料擦拭废气、外延废气尾气处理设施(Scrubber)进行处理(处理效率95%),经处理后接入碱液喷淋塔(处理效率80%)(DA002≥15m)高空排放; 粘蜡、脱蜡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汇总经排气筒(DA003,≥15m)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置减振降噪吸声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

4、固废:项目采用分类收集、分别处理的方式,厂内设置1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厂家回收再利用或出售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 (略)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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