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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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MB0N*/2024-*
分 类: 自然生态保护;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标 题: 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索引号: *MB0N*/2024-* 分  类: 自然生态保护;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标  题: 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略) 生态环境局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19日我分局拟对中小河流干沟子河伊通满族自治县马鞍镇姬家油坊屯至石头哨屯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听证权利已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中小河流干沟子河伊通满族自治县马鞍镇姬家油坊屯至石头哨屯段治理工程

伊通满族自治县马鞍镇姬家油坊屯至石头哨屯段

伊通满族自治县县水利局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处

吉林省 (略)

治理河道长度7.3km。新建护岸岸线总长为 10.501km,其中新建雷诺护垫坡式护岸长度 *m。本项目总弃渣量为3.* m3

主要影响:施工期:1)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及河道底泥挥发出的恶臭气体等。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等。3)噪声来源于主要为自于各种施工设备等。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河道土方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底泥等。采取措施:1)制定并落实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定期检查及维护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配置消烟除尘设备,保证燃油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排放满足《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相关要求;河道底泥挥发出的恶臭气体采用生物除臭剂进行抑制。 2)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3)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对产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在施工场界设置隔声抑尘围挡。4)生活垃圾定期送至环卫部门集中处置;河道土方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底泥填至附近沟壑、坑洼处及临近村屯的基础设施建设。

  联系电话:0434-*(审批办)通讯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伊通大街2635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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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0N*/2024-*
分 类: 自然生态保护;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标 题: 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索引号: *MB0N*/2024-* 分  类: 自然生态保护;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标  题: 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略) 生态环境局伊通满族自治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19日我分局拟对中小河流干沟子河伊通满族自治县马鞍镇姬家油坊屯至石头哨屯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听证权利已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中小河流干沟子河伊通满族自治县马鞍镇姬家油坊屯至石头哨屯段治理工程

伊通满族自治县马鞍镇姬家油坊屯至石头哨屯段

伊通满族自治县县水利局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处

吉林省 (略)

治理河道长度7.3km。新建护岸岸线总长为 10.501km,其中新建雷诺护垫坡式护岸长度 *m。本项目总弃渣量为3.* m3

主要影响:施工期:1)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及河道底泥挥发出的恶臭气体等。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等。3)噪声来源于主要为自于各种施工设备等。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河道土方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底泥等。采取措施:1)制定并落实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定期检查及维护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配置消烟除尘设备,保证燃油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排放满足《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相关要求;河道底泥挥发出的恶臭气体采用生物除臭剂进行抑制。 2)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3)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对产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在施工场界设置隔声抑尘围挡。4)生活垃圾定期送至环卫部门集中处置;河道土方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底泥填至附近沟壑、坑洼处及临近村屯的基础设施建设。

  联系电话:0434-*(审批办)通讯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伊通大街2635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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