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低品位钛铁矿回收利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低品位钛铁矿回收利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低品位钛铁矿回收利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低品位钛铁矿回收利用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建设地点: (略) 富民县乐在村原隆源钛白粉厂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 (略)
环评单位:昆明 (略)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7m2。本项目建设1条钛精矿生产线,年处理低品位钛矿*吨/年。利用原隆源钛白粉厂内闲置厂房进行改建工程内容包括磨磁重车间、钛精矿脱水车间、烘干车间、尾矿脱水车间、原矿(低品位钛铁矿)堆场、精矿临时堆场、钛精矿干堆区、给排水工程、供电、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等,食堂、办公楼、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依托已有工程。项目总投资3169.*元,其中环保投资163.*元。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场地布置临时围挡,对施工现场 (略) 适时洒水抑尘;对易起尘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应冲洗干净;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运。施工扬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生活污水。项目新建1个不小于2m3临时沉淀池,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现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对雨天地表径流进行截留、导排,在施工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沉砂池,施工区内地表径流经沉砂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用水或洒水抑尘用水;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住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车辆噪声。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工期,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其中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外运,不产生永久弃渣;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输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烘干烟气、干磁选粉尘。烘干废气经“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干磁选粉尘经抽尘支管收集汇入一根总管内,再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
无组织粉尘主要来自原矿堆场、精矿临时堆场、尾矿临时堆场扬尘及交通运输扬尘。通过各堆场地面全部硬化;堆场加盖顶棚,四面围挡只保留车辆进出口;原矿堆场设置洒水降尘措施;对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做好遮盖工作,严禁超载等措施。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二)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尾矿脱水废水、铁精矿脱水废水、钛粗精矿脱水、精矿临时堆场滤液。本项目设置1座1000m3回水池,精矿临时堆场滤液经精矿临时堆场沉淀池收集后与尾矿脱水废水、铁精矿脱水废水、钛粗精矿脱水废水一同排入回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工艺,不外排。设置1个6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厂区选矿,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T*-2020《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中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地下水: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回水池、事故池、造浆池、精矿临时堆场废水收集池、尾矿脱水车间、精矿临时堆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回水池、事故池、造浆池、精矿临时堆场废水收集池、尾矿脱水车间、精矿临时堆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其余区域采取简单防渗措施,进行地面硬化;在场地厂界内下游主径流方向布设一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
(四)土壤:确保各废气处理措施运行良好,污染物达标排放;定期检查、维护危险废物暂存间、各池体、各堆场构筑物防渗措施;严格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在回水池旁、厂区上风向园地、下风向园地设置跟踪监测点位。
(五)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和检修;对球磨机、压滤机、螺旋溜槽、水泵等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对风机加装消声器。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六)固体废物:尾矿、布袋收尘灰、烘干机燃烧灰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尾矿经脱水后运至 (略) 麦地沟尾矿库堆放。布袋收尘灰回用于干磁选工序进行干磁选;烘干机燃烧灰渣外售资源化利用;干磁选除尘系统收尘灰与钛精矿一并出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
(七)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分类管理,分类存放;危废暂存间严格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对废水处理设施和循环系统设施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换不良部件。在生产区建设一个300m3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低品位钛铁矿回收利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0871-*( (略) 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低品位钛铁矿回收利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低品位钛铁矿回收利用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建设地点: (略) 富民县乐在村原隆源钛白粉厂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 (略)
环评单位:昆明 (略)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7m2。本项目建设1条钛精矿生产线,年处理低品位钛矿*吨/年。利用原隆源钛白粉厂内闲置厂房进行改建工程内容包括磨磁重车间、钛精矿脱水车间、烘干车间、尾矿脱水车间、原矿(低品位钛铁矿)堆场、精矿临时堆场、钛精矿干堆区、给排水工程、供电、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等,食堂、办公楼、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依托已有工程。项目总投资3169.*元,其中环保投资163.*元。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场地布置临时围挡,对施工现场 (略) 适时洒水抑尘;对易起尘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应冲洗干净;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运。施工扬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生活污水。项目新建1个不小于2m3临时沉淀池,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现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对雨天地表径流进行截留、导排,在施工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沉砂池,施工区内地表径流经沉砂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用水或洒水抑尘用水;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住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车辆噪声。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工期,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其中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外运,不产生永久弃渣;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输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烘干烟气、干磁选粉尘。烘干废气经“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干磁选粉尘经抽尘支管收集汇入一根总管内,再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
无组织粉尘主要来自原矿堆场、精矿临时堆场、尾矿临时堆场扬尘及交通运输扬尘。通过各堆场地面全部硬化;堆场加盖顶棚,四面围挡只保留车辆进出口;原矿堆场设置洒水降尘措施;对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做好遮盖工作,严禁超载等措施。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二)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尾矿脱水废水、铁精矿脱水废水、钛粗精矿脱水、精矿临时堆场滤液。本项目设置1座1000m3回水池,精矿临时堆场滤液经精矿临时堆场沉淀池收集后与尾矿脱水废水、铁精矿脱水废水、钛粗精矿脱水废水一同排入回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工艺,不外排。设置1个6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厂区选矿,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T*-2020《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中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地下水: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回水池、事故池、造浆池、精矿临时堆场废水收集池、尾矿脱水车间、精矿临时堆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回水池、事故池、造浆池、精矿临时堆场废水收集池、尾矿脱水车间、精矿临时堆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其余区域采取简单防渗措施,进行地面硬化;在场地厂界内下游主径流方向布设一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
(四)土壤:确保各废气处理措施运行良好,污染物达标排放;定期检查、维护危险废物暂存间、各池体、各堆场构筑物防渗措施;严格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在回水池旁、厂区上风向园地、下风向园地设置跟踪监测点位。
(五)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和检修;对球磨机、压滤机、螺旋溜槽、水泵等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对风机加装消声器。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六)固体废物:尾矿、布袋收尘灰、烘干机燃烧灰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尾矿经脱水后运至 (略) 麦地沟尾矿库堆放。布袋收尘灰回用于干磁选工序进行干磁选;烘干机燃烧灰渣外售资源化利用;干磁选除尘系统收尘灰与钛精矿一并出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
(七)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分类管理,分类存放;危废暂存间严格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对废水处理设施和循环系统设施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换不良部件。在生产区建设一个300m3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低品位钛铁矿回收利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0871-*( (略) 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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