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明鑫机械厂“7·31”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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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明鑫机械厂“7·31”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7月31日7时许,位于海曙区集士 (略) 海曙明鑫机械厂堆货钢结构拆除现场,1名拆除工人在施工时碰触插座后触电,经120确认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元。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及时展开工作,按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区政府于2023年10月16日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全文于2023年11月8日在区人 (略) 公开。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区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对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区安委办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3个方面评估清单,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核查抽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本起事故责任追究涉及行政处罚落实情况,未涉及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情况。经查阅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罚卷宗,事故责任 (略) 海曙明鑫机械厂,该单位为个体工商户,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区政府事故调查报告批复要求,对该单位处罚款2.*元,行政处罚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自由裁量适当,处罚已履行完毕。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分别针对企业和政府监管提出建议整改措施2项,经查阅相关见证材料及现场核查,均进行了整改。

(一)企业层面: (略) 海曙明鑫机械厂事故发生后提交了整改报告,制定完善了用电安全规章制度,排查治 (略) 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等用电安全隐患,加强对作业人员用电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发生次年,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列入事故单位“回头看”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实施了行政执法检查,新发现的问题均整改到位。

(一)镇乡层面:集士港镇开展了事故“举一反三”工作,针对本起事故组织警示教育、排查同类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加强宣教和执法力度。各镇乡街道、有关职能部门深刻吸取事故经验教训,高度用电安全管理作,加大宣传、检查等工作。

(三)区级层面:针对本次事故特点,区应急管理局在各种会议上加大触电事故宣传力度,督促属地镇乡开展事故举一反三工作,指导用电安全执法办案工作,加大用电安全处罚力度。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一是事故调查报告编排体例仍不规范,如存在无目录的情况。调查组在2024年的调查报告已按要求编写。

二是镇乡事故举一反三工作开展不及时, (略) 格员督促检查力度及教育宣传力度不够,针对事故特点的安全检查未认真开展。下步,区应急管理局将针对事故举一反三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通报,督促镇乡街道将事故举一反三工作做细做实。

五、总体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均得到了较好地落实,事故责任单位能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至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略) 海曙明鑫机械厂“7·31”

一般触电事故调查评估组(代章)

2024年9月10日


2023年7月31日7时许,位于海曙区集士 (略) 海曙明鑫机械厂堆货钢结构拆除现场,1名拆除工人在施工时碰触插座后触电,经120确认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元。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及时展开工作,按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区政府于2023年10月16日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全文于2023年11月8日在区人 (略) 公开。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区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对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区安委办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3个方面评估清单,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核查抽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本起事故责任追究涉及行政处罚落实情况,未涉及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情况。经查阅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罚卷宗,事故责任 (略) 海曙明鑫机械厂,该单位为个体工商户,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区政府事故调查报告批复要求,对该单位处罚款2.*元,行政处罚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自由裁量适当,处罚已履行完毕。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分别针对企业和政府监管提出建议整改措施2项,经查阅相关见证材料及现场核查,均进行了整改。

(一)企业层面: (略) 海曙明鑫机械厂事故发生后提交了整改报告,制定完善了用电安全规章制度,排查治 (略) 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等用电安全隐患,加强对作业人员用电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发生次年,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列入事故单位“回头看”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实施了行政执法检查,新发现的问题均整改到位。

(一)镇乡层面:集士港镇开展了事故“举一反三”工作,针对本起事故组织警示教育、排查同类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加强宣教和执法力度。各镇乡街道、有关职能部门深刻吸取事故经验教训,高度用电安全管理作,加大宣传、检查等工作。

(三)区级层面:针对本次事故特点,区应急管理局在各种会议上加大触电事故宣传力度,督促属地镇乡开展事故举一反三工作,指导用电安全执法办案工作,加大用电安全处罚力度。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一是事故调查报告编排体例仍不规范,如存在无目录的情况。调查组在2024年的调查报告已按要求编写。

二是镇乡事故举一反三工作开展不及时, (略) 格员督促检查力度及教育宣传力度不够,针对事故特点的安全检查未认真开展。下步,区应急管理局将针对事故举一反三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通报,督促镇乡街道将事故举一反三工作做细做实。

五、总体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均得到了较好地落实,事故责任单位能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至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略) 海曙明鑫机械厂“7·31”

一般触电事故调查评估组(代章)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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