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包装桶回收利用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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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包装桶回收利用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废包装桶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 (略) 3966号
建设单位: 青岛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 (略) 3966号,青岛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5157m2,建筑面积4170.52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3条特种钢材全自动连续电镀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输送机5套、撕碎机1台、磁选机1台、破碎机(团粒)1台、清洗机1台、脱水机1台、地磅1个、叉车4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工业废包装桶6800吨/年、氢氧化钠0.98吨/年、表面活性剂0.98吨/年等,建成后年产铁球6800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废水经一体化“隔油+过滤+沉淀”装置处理并循环使用后,与地面冲洗废水一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略) (略) 排入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须满足下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桶暂存和倒残位于封闭废铁桶暂存间内,暂存、倒残废气负压收集;废包装桶撕碎、磁选、团粒、铁球清洗及清洗水处理装置废气经各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与负压收集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合并经1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电加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1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苯、二*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VOCs、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标准要求,*苯、二*苯浓度执行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NMHC(非*烷总烃)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VOCs……吨/年、颗粒物……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布袋、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废活性炭、废残料、废催化剂、漆渣、废包装物(沾染有毒有害物质)、浮油、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98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72m2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项目对废包装桶进行撕碎、磁选、团粒获得铁球,每批次铁球出厂前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要求,对毒性物质含量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处置去向并建立台账,检测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废包装桶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 (略) 3966号
建设单位: 青岛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 (略) 3966号,青岛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5157m2,建筑面积4170.52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3条特种钢材全自动连续电镀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输送机5套、撕碎机1台、磁选机1台、破碎机(团粒)1台、清洗机1台、脱水机1台、地磅1个、叉车4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工业废包装桶6800吨/年、氢氧化钠0.98吨/年、表面活性剂0.98吨/年等,建成后年产铁球6800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废水经一体化“隔油+过滤+沉淀”装置处理并循环使用后,与地面冲洗废水一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略) (略) 排入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须满足下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桶暂存和倒残位于封闭废铁桶暂存间内,暂存、倒残废气负压收集;废包装桶撕碎、磁选、团粒、铁球清洗及清洗水处理装置废气经各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与负压收集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合并经1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电加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支15m高排气筒P1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苯、二*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VOCs、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标准要求,*苯、二*苯浓度执行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NMHC(非*烷总烃)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VOCs……吨/年、颗粒物……吨/年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布袋、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废活性炭、废残料、废催化剂、漆渣、废包装物(沾染有毒有害物质)、浮油、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98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72m2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项目对废包装桶进行撕碎、磁选、团粒获得铁球,每批次铁球出厂前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要求,对毒性物质含量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处置去向并建立台账,检测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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