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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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略) 级初评、省级核查方式组织开展了全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9月28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请联系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

联系人:王义君 029-* 张振东 029-*

传真:029-* 邮箱:*@*ttp://**

附件:2023年度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19日

根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略) 级初评、省级核查方式组织开展了全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9月28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请联系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

联系人:王义君 029-* 张振东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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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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