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乾豚牧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头立体型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安徽乾豚牧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头立体型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年产*头立体型生猪
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9月1日, (略) 根据《年产*头立体型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略) 年产*头立体型生猪养殖项目 (略) 汪溪街道汪溪村地块内,计划占地约250亩,其中建设用地约150亩,总建筑面积*m2,计划按年存栏*头商品猪的规模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幢5层楼房式猪舍,5栋平房猪舍;饲料仓储用房2500m2;办公、食堂、职工倒班房1200m2;配套建设固粪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以 (略) 、绿化、消防等设施。达产后,项目可形成年出栏*头生猪的养殖规模。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 (略) 政务服务局为本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20-*-03-03-*)。公司于2021年9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完成《 (略) 年产*头立体型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12月9日以文(宁环审批[2020]145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项目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2月建成投入试运营。公司于2023年09月20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MA2UH3NH4H001V,有效期至2028年09月19日。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万元,环保设施投资为1086.*元,占总投资的3.62%。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已建成的年产*头立体型生猪养殖项目。
食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如今后建设,将配套安装经国家环保产品认定的油烟净化装置,并在启用时同步将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开。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产品方案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2;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3;主要设备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3-6;
2.食堂未建设;
3.公司考虑到实际沼气锅炉利用率不高,故将沼气锅炉改为沼气发电;环评中污水处理设施为一套生化处理系统“干湿分离+厌氧发酵+A2/O+混凝沉淀+消毒”,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500t/d,实际建设时调整为两套生化处理系统“干湿分离+厌氧发酵+A2/O+混凝沉淀+消毒”,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分别为 200t/d和300t/d,经一个排放口排放。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主要来自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养殖废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干湿分离+厌氧发酵+A2/O+混凝沉淀+消毒),汇同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 (略) (略)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养殖过程猪舍恶臭、粪污处理过程(集粪池、沼液储存池、固粪处理区)、无害化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气体及沼气燃烧废气。其中,(1)针对猪舍恶臭:将7栋养殖区全封闭,一侧设置引风机,另外一侧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养殖楼恶臭气体,每栋养殖楼每层均设置 (略) 膜微生物喷雾降尘除臭系统除臭,恶臭气 (略) 膜微生物喷雾降尘除臭系统除臭后在厂区无组织排放。猪舍恶臭通过采取控制饲养密度、加强通风、饲料中加入添加剂、恶臭气体 (略) 膜微生物喷雾降尘除臭系统除臭。(2)针对固粪处理区恶臭:猪粪和沼气池产生的沼渣收集后运至固粪处理区进行条垛堆肥处理,猪粪处理采用罐式发酵处理机,处理机自带喷淋塔除臭装置,罐式发酵处理机全封闭,恶臭除臭后经喷淋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猪粪堆肥区域5个罐体)。(3)针对无害化处理区废气:干化化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水蒸汽,在化制过程中,动物尸体不会与水或水蒸气接触,因此,化制废气主要是动物尸体本身挥发的水分,随水蒸气挥发的有机物量较少、分子量较低,主要污染物为含氮化合物和含硫化合物。化制废气经过冷凝后,废气经风机通过管道进入冷凝+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4)针对集粪池、沼液池、污水处理站恶臭:养殖废水处理采用“厌氧发酵+A2/O+混凝沉淀+消毒工艺”,由于厌氧发酵采用黑膜厌氧发酵塘,该工序池体使用黑膜全覆盖,产生的沼气经过处理后使用,因此该工序恶臭气体在沼气使用和处理过程中予以净化,不考虑该部分恶臭气体排放。本项目对固粪收集池、A2/O等池体均采取全封闭措施,通过集气系统收集恶臭气体进入喷淋除臭塔进行进化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同时在周边喷洒除臭剂、周边种植高大的乔木等降低无组织恶臭的逸散。(5)沼气发电燃烧废气:沼气经脱水、脱硫后,部分用于沼气发电、剩余部分通过火炬燃烧释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猪叫声、生产设备、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猪粪、厌氧发酵后的沼渣、病死猪及猪胞衣、疾病防疫产生的检疫废物、生活垃圾、废脱硫剂等,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猪粪和沼渣由安吉肥 (略) 处置,废脱硫机交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病死猪及猪胞衣无害化处置,疾病防疫产生的检疫废物、废试剂空瓶、在线设施废液等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马鞍山 (略) 处置。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危废仓库等配备消防设施,危废仓库定期清运处置暂存危废。
(2)按设计规范要求合理安装、使用、检修废气处理装置,最大程度减少处理装置的事故风险。
(3)本项目2024年6月制定了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44-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氨氮去除率为99.8%~99.9%,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为98.2%~98.5%,生化需氧量去除率为98.2%~98.7%,悬浮物去除率为88.4%~92.6%,总磷去除率为91.9%~92.7%,粪大肠菌群数去除率为83.8%~93.7%,总氮去除率为98.0%~98.3%,蛔虫卵去除率为95.1%~95.6%。。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NH3、H2S等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沼气发电燃烧废气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标准。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38~45dB(A),夜间噪声为47~57dB(A)。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较好。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养殖业废渣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中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粪便和沼渣堆肥交由安吉肥 (略) 处理;病死猪及猪胞衣处理满足《畜禽业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相关要求。危险固体废物须委托马鞍山 (略) 处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为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 (略) (略) ,养殖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进检测,项目废水排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
2.废气
项目项目NH3、H2S等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沼气发电燃烧废气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标准。无组织NH3浓度为0.02mg/m3~0.09mg/m3,H2S浓度为0.001mg/m3~0.011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臭气浓度<10,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不涉及。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环评报告书控制指标值颗粒物为颗粒物为0.01t/a,二氧化硫为0.08t/a,氮氧化物为0.15t/a,氨氮为1.99t/a,化学需氧量为24.85t/a。
项目排污许可控制指标值氨氮为1.99t/a,化学需氧量为24.85t/a,总磷为65.7t/a,总氮为27.6t/a。
本项目排放颗粒物为0.0048t/a,二氧化硫为0.002t/a,氮氧化物为0.0015t/a,氨氮为0.1545t/a,化学需氧量为13.11t/a,总磷为0.5850t/a,总氮为2.6732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经现场调查, (略) 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未发生变化,本项目以厂区为边界需设置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无居民、学校以及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目标。 (略) 年产*头立体型生猪养殖项目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执行制度。验收检测期间未发生事故性排放和环保管理不善现象,效果良好。
六、验收结论
(略) 年产*头立体型生猪养殖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投入运行,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养殖场内各类废气收集、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并建立去向台账。
2.确保养殖废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汇同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 (略) (略)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公司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签到表。
(略)
2024年9月2日
(略) 年产*头立体型生猪
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9月1日, (略) 根据《年产*头立体型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略) 年产*头立体型生猪养殖项目 (略) 汪溪街道汪溪村地块内,计划占地约250亩,其中建设用地约150亩,总建筑面积*m2,计划按年存栏*头商品猪的规模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幢5层楼房式猪舍,5栋平房猪舍;饲料仓储用房2500m2;办公、食堂、职工倒班房1200m2;配套建设固粪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以 (略) 、绿化、消防等设施。达产后,项目可形成年出栏*头生猪的养殖规模。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 (略) 政务服务局为本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20-*-03-03-*)。公司于2021年9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完成《 (略) 年产*头立体型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12月9日以文(宁环审批[2020]145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项目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2月建成投入试运营。公司于2023年09月20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MA2UH3NH4H001V,有效期至2028年09月19日。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万元,环保设施投资为1086.*元,占总投资的3.62%。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已建成的年产*头立体型生猪养殖项目。
食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如今后建设,将配套安装经国家环保产品认定的油烟净化装置,并在启用时同步将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开。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产品方案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2;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3;主要设备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3-6;
2.食堂未建设;
3.公司考虑到实际沼气锅炉利用率不高,故将沼气锅炉改为沼气发电;环评中污水处理设施为一套生化处理系统“干湿分离+厌氧发酵+A2/O+混凝沉淀+消毒”,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500t/d,实际建设时调整为两套生化处理系统“干湿分离+厌氧发酵+A2/O+混凝沉淀+消毒”,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分别为 200t/d和300t/d,经一个排放口排放。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主要来自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养殖废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干湿分离+厌氧发酵+A2/O+混凝沉淀+消毒),汇同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 (略) (略)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养殖过程猪舍恶臭、粪污处理过程(集粪池、沼液储存池、固粪处理区)、无害化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气体及沼气燃烧废气。其中,(1)针对猪舍恶臭:将7栋养殖区全封闭,一侧设置引风机,另外一侧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养殖楼恶臭气体,每栋养殖楼每层均设置 (略) 膜微生物喷雾降尘除臭系统除臭,恶臭气 (略) 膜微生物喷雾降尘除臭系统除臭后在厂区无组织排放。猪舍恶臭通过采取控制饲养密度、加强通风、饲料中加入添加剂、恶臭气体 (略) 膜微生物喷雾降尘除臭系统除臭。(2)针对固粪处理区恶臭:猪粪和沼气池产生的沼渣收集后运至固粪处理区进行条垛堆肥处理,猪粪处理采用罐式发酵处理机,处理机自带喷淋塔除臭装置,罐式发酵处理机全封闭,恶臭除臭后经喷淋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猪粪堆肥区域5个罐体)。(3)针对无害化处理区废气:干化化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水蒸汽,在化制过程中,动物尸体不会与水或水蒸气接触,因此,化制废气主要是动物尸体本身挥发的水分,随水蒸气挥发的有机物量较少、分子量较低,主要污染物为含氮化合物和含硫化合物。化制废气经过冷凝后,废气经风机通过管道进入冷凝+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4)针对集粪池、沼液池、污水处理站恶臭:养殖废水处理采用“厌氧发酵+A2/O+混凝沉淀+消毒工艺”,由于厌氧发酵采用黑膜厌氧发酵塘,该工序池体使用黑膜全覆盖,产生的沼气经过处理后使用,因此该工序恶臭气体在沼气使用和处理过程中予以净化,不考虑该部分恶臭气体排放。本项目对固粪收集池、A2/O等池体均采取全封闭措施,通过集气系统收集恶臭气体进入喷淋除臭塔进行进化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同时在周边喷洒除臭剂、周边种植高大的乔木等降低无组织恶臭的逸散。(5)沼气发电燃烧废气:沼气经脱水、脱硫后,部分用于沼气发电、剩余部分通过火炬燃烧释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猪叫声、生产设备、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猪粪、厌氧发酵后的沼渣、病死猪及猪胞衣、疾病防疫产生的检疫废物、生活垃圾、废脱硫剂等,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猪粪和沼渣由安吉肥 (略) 处置,废脱硫机交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病死猪及猪胞衣无害化处置,疾病防疫产生的检疫废物、废试剂空瓶、在线设施废液等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马鞍山 (略) 处置。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危废仓库等配备消防设施,危废仓库定期清运处置暂存危废。
(2)按设计规范要求合理安装、使用、检修废气处理装置,最大程度减少处理装置的事故风险。
(3)本项目2024年6月制定了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44-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氨氮去除率为99.8%~99.9%,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为98.2%~98.5%,生化需氧量去除率为98.2%~98.7%,悬浮物去除率为88.4%~92.6%,总磷去除率为91.9%~92.7%,粪大肠菌群数去除率为83.8%~93.7%,总氮去除率为98.0%~98.3%,蛔虫卵去除率为95.1%~95.6%。。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NH3、H2S等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沼气发电燃烧废气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标准。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38~45dB(A),夜间噪声为47~57dB(A)。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较好。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养殖业废渣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中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粪便和沼渣堆肥交由安吉肥 (略) 处理;病死猪及猪胞衣处理满足《畜禽业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相关要求。危险固体废物须委托马鞍山 (略) 处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为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 (略) (略) ,养殖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进检测,项目废水排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
2.废气
项目项目NH3、H2S等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沼气发电燃烧废气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标准。无组织NH3浓度为0.02mg/m3~0.09mg/m3,H2S浓度为0.001mg/m3~0.011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臭气浓度<10,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不涉及。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环评报告书控制指标值颗粒物为颗粒物为0.01t/a,二氧化硫为0.08t/a,氮氧化物为0.15t/a,氨氮为1.99t/a,化学需氧量为24.85t/a。
项目排污许可控制指标值氨氮为1.99t/a,化学需氧量为24.85t/a,总磷为65.7t/a,总氮为27.6t/a。
本项目排放颗粒物为0.0048t/a,二氧化硫为0.002t/a,氮氧化物为0.0015t/a,氨氮为0.1545t/a,化学需氧量为13.11t/a,总磷为0.5850t/a,总氮为2.6732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经现场调查, (略) 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未发生变化,本项目以厂区为边界需设置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无居民、学校以及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目标。 (略) 年产*头立体型生猪养殖项目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执行制度。验收检测期间未发生事故性排放和环保管理不善现象,效果良好。
六、验收结论
(略) 年产*头立体型生猪养殖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投入运行,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养殖场内各类废气收集、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并建立去向台账。
2.确保养殖废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汇同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 (略) (略)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公司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签到表。
(略)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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