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汇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光热+光伏试点项目330千伏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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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县汇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光热+光伏试点项目330千伏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公示

2024年9月14日,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汇 (略) 织召开了“阿克塞县汇 (略) 光热+光伏试点项目330千伏汇集站 (略)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汇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中 (略) ,监测单位-甘肃正 (略)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甘肃中科 (略) 及3位特邀专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阿克塞县汇 (略) 光热+光伏试点项目330千伏汇集站 (略) 工程位于酒泉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阿勒腾乡,线路起自330kV当金山#2升压站,止于330kV雁云变。 (略) 长度41.6km, (略) 架空方式架设,导线型号采用2×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

(二)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2024年4月,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汇 (略) 委托甘肃中科 (略) 编制完成《阿克塞县汇 (略) 光热+光伏试点项目330千伏汇集站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5月13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酒环审[2024]34号文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二、项目变动情况

经对照《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噪声

据调查,本项目噪声源主要 (略) 运行噪声,根据本次竣工验收监测结果, (略) 沿线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二)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

根据本次竣工验收监测结果,本 (略) (略) 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电场强度不大于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满足架 (略) 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 50Hz 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要求。

(三)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建设完成后,施工建筑垃圾已清理干净,施工单位对牵张场、塔基临时占地等进行了平整并洒水结皮促进自然恢复。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工程验收调查期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严格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本工程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生态恢复情况良好;由监测结果可知,噪声、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阿克塞县汇 (略) 光热+光伏试点项目330千伏汇集站 (略) 工程严格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噪声、电磁监测值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同时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基本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计划。同意 (略) 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甘肃, (略)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酒泉

2024年9月14日,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汇 (略) 织召开了“阿克塞县汇 (略) 光热+光伏试点项目330千伏汇集站 (略)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汇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中 (略) ,监测单位-甘肃正 (略)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甘肃中科 (略) 及3位特邀专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阿克塞县汇 (略) 光热+光伏试点项目330千伏汇集站 (略) 工程位于酒泉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阿勒腾乡,线路起自330kV当金山#2升压站,止于330kV雁云变。 (略) 长度41.6km, (略) 架空方式架设,导线型号采用2×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

(二)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2024年4月,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汇 (略) 委托甘肃中科 (略) 编制完成《阿克塞县汇 (略) 光热+光伏试点项目330千伏汇集站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5月13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酒环审[2024]34号文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二、项目变动情况

经对照《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噪声

据调查,本项目噪声源主要 (略) 运行噪声,根据本次竣工验收监测结果, (略) 沿线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二)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

根据本次竣工验收监测结果,本 (略) (略) 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电场强度不大于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满足架 (略) 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 50Hz 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要求。

(三)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建设完成后,施工建筑垃圾已清理干净,施工单位对牵张场、塔基临时占地等进行了平整并洒水结皮促进自然恢复。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工程验收调查期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严格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本工程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生态恢复情况良好;由监测结果可知,噪声、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阿克塞县汇 (略) 光热+光伏试点项目330千伏汇集站 (略) 工程严格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噪声、电磁监测值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同时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基本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计划。同意 (略) 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甘肃, (略)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酒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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