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9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9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华 (略) 年产*套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改项目

(略) 婺城区 (略) 4099号1号厂房

金华 (略)

金华 (略) 成立于2024年5月,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配套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元,租用 (略)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 (略) 4099号1号闲置厂房,拟开展年产*套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 (略) 婺城区经济商务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407-*-07-02-*。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 电泳及烘干废气、喷胶烘干废气、燃烧机燃气烟气(DA001):燃烧机烟气与有机废气一并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烟气(DA002):低氮燃烧后引至不低于8m排气筒排放

水环境: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 (略) 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金华江。

声环境: 采取降噪、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滤芯、软化水树脂分类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脱脂槽渣、污泥、电泳槽渣、陶化槽渣、胶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超滤膜、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金华 (略) 年产*平方米除尘脱硝(脱硫)环保

设备涂装线技改项目

(略) 婺城区临江工 (略) 818号

金华 (略)

为适应不断提高的环 (略) 场需求变化,企业拟投资*,在保持总产能不变的情况下,新增一条水性漆涂装流水线,采用水性漆喷涂,用于替代原有部分油性漆,同时对现有的环保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本次技改完成后,总产能保持不变,仍旧为年产*平方米除尘脱硝(脱硫)环保设备的生产规模。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本次技改新增的水性漆涂装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工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技改变化的油性漆涂装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废:涂料废包装桶、漆渣、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 (略) 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华 (略) 年产*套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改项目

(略) 婺城区 (略) 4099号1号厂房

金华 (略)

金华 (略) 成立于2024年5月,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配套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元,租用 (略) (略) 婺城区白龙桥镇 (略) 4099号1号闲置厂房,拟开展年产*套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 (略) 婺城区经济商务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407-*-07-02-*。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 电泳及烘干废气、喷胶烘干废气、燃烧机燃气烟气(DA001):燃烧机烟气与有机废气一并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烟气(DA002):低氮燃烧后引至不低于8m排气筒排放

水环境: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 (略) 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金华江。

声环境: 采取降噪、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滤芯、软化水树脂分类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脱脂槽渣、污泥、电泳槽渣、陶化槽渣、胶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超滤膜、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金华 (略) 年产*平方米除尘脱硝(脱硫)环保

设备涂装线技改项目

(略) 婺城区临江工 (略) 818号

金华 (略)

为适应不断提高的环 (略) 场需求变化,企业拟投资*,在保持总产能不变的情况下,新增一条水性漆涂装流水线,采用水性漆喷涂,用于替代原有部分油性漆,同时对现有的环保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本次技改完成后,总产能保持不变,仍旧为年产*平方米除尘脱硝(脱硫)环保设备的生产规模。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本次技改新增的水性漆涂装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工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技改变化的油性漆涂装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废:涂料废包装桶、漆渣、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 (略) 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