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拟对嘉兴日昌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扩建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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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拟对嘉兴日昌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扩建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9月20日拟对嘉兴日昌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扩建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9- 20 08: 41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嘉兴日昌 (略) 扩建

(略) 秀洲区 油车港 (略) 257 号(分生产车间 1、生产车间 2)

嘉兴日昌 (略)

嘉 (略)

公司对生产车间1的设备布局进行调整(注塑相关设备、贴合设备均搬迁至生产车间2),在闲置区域新增SAS全自动组装线、FFC冲孔印刷设备、SRC机器人产线等设备;在生产车间2新增注塑机、吸料干燥一体机、慢速粉碎机、FFC贴合设备等设备。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形成年产汽车时钟弹簧*只,塑料配件300吨,汽车用柔性电缆*条,角度传感器*只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 (略) 污水处 (略) , (略) 联合 (略) 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及恶臭经每台注塑机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屋顶高空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次品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沾染矿物油的废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车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 (略) 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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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09- 20 08: 41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嘉兴日昌 (略) 扩建

(略) 秀洲区 油车港 (略) 257 号(分生产车间 1、生产车间 2)

嘉兴日昌 (略)

嘉 (略)

公司对生产车间1的设备布局进行调整(注塑相关设备、贴合设备均搬迁至生产车间2),在闲置区域新增SAS全自动组装线、FFC冲孔印刷设备、SRC机器人产线等设备;在生产车间2新增注塑机、吸料干燥一体机、慢速粉碎机、FFC贴合设备等设备。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形成年产汽车时钟弹簧*只,塑料配件300吨,汽车用柔性电缆*条,角度传感器*只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内现有化粪池处理 (略) 污水处 (略) , (略) 联合 (略) 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及恶臭经每台注塑机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屋顶高空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次品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沾染矿物油的废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车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 (略) 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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