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铸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0万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同市铸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0万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铸泰商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 (略) 铸泰商 (略) *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大同铸泰〔2024〕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铸泰商 (略) *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 (略) 云冈区西韩岭乡马辛庄村。2007年5月10日, (略) 南郊区发展计 (略) 铸城商 (略) 二公司年产*m3混凝土项目予以批复(南发计字〔2007〕30号);2007年9月,公司名称 (略) 铸泰商 (略) 。项目于2008年建成投产。
2018年10月16日, (略) 云冈区水 (略) 铸泰商 (略) 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云冈)字〔2018〕第*号),证载取水量4.*m3/a,水源类型为地下水,有效期限:2018年10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现因取水许可证过期,项目单位重新单独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2.*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设在项目区东南水源井(坐标:东经113°16′50″,北纬40°00′54″)。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云冈区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
附件: (略) 铸泰商 (略) *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水资源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铸泰商 (略) *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水资源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 (略) 铸泰商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铸泰商 (略) *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1月17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论证表》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水务局、云冈区水务局。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 (略) 铸泰商 (略) *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 (略) 云冈区西韩岭乡马辛庄村。2007年5月10日, (略) 南郊区发展计 (略) 铸城商 (略) 二公司年产*m3混凝土项目予以批复(南发计字〔2007〕30号);2007年9月,公司名称 (略) 铸泰商 (略) 。项目于2008年建成投产。
2018年10月16日, (略) (略) 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云冈)字〔2018〕第*号),证载取水量4.*m3/a,水源类型为地下水,有效期限:2018年10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现因取水许可证过期,项目单位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论证表》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总量2.*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m3/a,单位产品综合取水指标0.15m3/m3,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商品混凝土先进值0.20m3/m3的要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40.2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00L/p.d的要求。
三、《论证表》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待非常规水源和公 (略) 具备供水条件后,置换水源并关闭水源井,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论证表》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该项目区现有1眼自备井,井深130m,开采孔隙地下水,单井出水量25m3/h(21.*m3/a),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2.*m3/a的需求。
取水口位于项目区东南水源井(坐标:东经113°16′50″,北纬40°00′54″)。
六、该水源井孔隙地下水各项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生产、生活用水水源。
七、该项目生产、生活废污水经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固废应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置。
八、该项目生产和取水若对当地居民用水造成影响,业主单位应负责解决,确保当地居民用水安全。
九、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论证表》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可以满足项目取水量2.*m3/a的需求。
《论证表》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云冈区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铸泰商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 (略) 铸泰商 (略) *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大同铸泰〔2024〕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略) 铸泰商 (略) *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 (略) 云冈区西韩岭乡马辛庄村。2007年5月10日, (略) 南郊区发展计 (略) 铸城商 (略) 二公司年产*m3混凝土项目予以批复(南发计字〔2007〕30号);2007年9月,公司名称 (略) 铸泰商 (略) 。项目于2008年建成投产。
2018年10月16日, (略) 云冈区水 (略) 铸泰商 (略) 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云冈)字〔2018〕第*号),证载取水量4.*m3/a,水源类型为地下水,有效期限:2018年10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现因取水许可证过期,项目单位重新单独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2.*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设在项目区东南水源井(坐标:东经113°16′50″,北纬40°00′54″)。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 (略) 云冈区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
附件: (略) 铸泰商 (略) *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水资源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铸泰商 (略) *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水资源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 (略) 铸泰商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铸泰商 (略) *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1月17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论证表》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水务局、云冈区水务局。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 (略) 铸泰商 (略) *m3/a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 (略) 云冈区西韩岭乡马辛庄村。2007年5月10日, (略) 南郊区发展计 (略) 铸城商 (略) 二公司年产*m3混凝土项目予以批复(南发计字〔2007〕30号);2007年9月,公司名称 (略) 铸泰商 (略) 。项目于2008年建成投产。
2018年10月16日, (略) (略) 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云冈)字〔2018〕第*号),证载取水量4.*m3/a,水源类型为地下水,有效期限:2018年10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现因取水许可证过期,项目单位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论证表》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总量2.*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m3/a,单位产品综合取水指标0.15m3/m3,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商品混凝土先进值0.20m3/m3的要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40.2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00L/p.d的要求。
三、《论证表》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待非常规水源和公 (略) 具备供水条件后,置换水源并关闭水源井,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论证表》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该项目区现有1眼自备井,井深130m,开采孔隙地下水,单井出水量25m3/h(21.*m3/a),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2.*m3/a的需求。
取水口位于项目区东南水源井(坐标:东经113°16′50″,北纬40°00′54″)。
六、该水源井孔隙地下水各项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生产、生活用水水源。
七、该项目生产、生活废污水经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固废应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置。
八、该项目生产和取水若对当地居民用水造成影响,业主单位应负责解决,确保当地居民用水安全。
九、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论证表》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可以满足项目取水量2.*m3/a的需求。
《论证表》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云冈区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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