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同欣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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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同欣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安徽同 (略) 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4年9月15日,安徽同 (略) 根据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同 (略) 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 (略) 中溪镇中溪工业集中区。拟购置数控火焰切割机、数控激光切割机、数控平面钻、摇臂钻床、联合冲剪机、机械剪板机、组焊矫一体机、H型钢矫正机、H型钢组立机、龙门埋弧焊机、数控檩条一体机、桁架楼承板焊接机、带锯床、电渣压力焊机、半自动焊接机械手、手工焊机、气保焊机、圆形轨道切割机、圆形轨道焊接机、抛丸机、喷涂机、平板车、铲车、电动单梁吊车、半龙门吊车、空压机及管道、检测仪器、焊烟及油漆净化设备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4月,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本项目备案(政服备案[2021]041号,项目代码:2104-*-04-01-*)。因预购置生产设备有型号变动,企业于2024年9月12日重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政服备案[2024]170号备案,项目代码:2104-*-04-01-*。公司于2023年9月委托宣城 (略) 编制完成《安徽同 (略) 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11月9日以文(宁环审批[2023]89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4年08月19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MA2XJ2ME4E002W,有效期至2029年08月18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阶段性实际总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元,所占比例为2.05%。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项目本期验收范围为安徽同 (略) 已阶段性建成的1条装配式钢结构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具备年产7500吨装配式钢结构件的生产能力)。

另3条装配式钢结构生产线、1条叠合楼板生产线、1条薄壁型钢生产线均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1.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1;主要生产设备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2;产品方案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3;

2.项目本期不涉及使用油性漆和稀释剂;化学品库位于厂区西北部,面积约为13.5m2(环评设计为54m2

3.排气筒有所调整。切割和焊接产生的废气计划各自单独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分别由排气筒外排,调整为“切割、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合并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喷漆(含晾干)废气排气筒编号分别由(DA003)调整为(DA002)、(DA004)调整为(DA003),与排污许可一致;

4.固废暂存场所设置位置略有调整。

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本期排水主要来自保洁用水和生活污水。保洁工具在卫生间水池清洗,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隔油池+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排放。

(二)废气

项目本期废气主要来自切割、 焊接、抛丸、喷漆(含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经集气罩收集合并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引至“干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强化车间通风措施。

(三)噪声

企业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厂区噪声经建筑物门窗、墙壁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并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内的设备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位于生产车间厂房西北部,面积约100m2,用于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粉尘、水性漆桶等暂存, (略) 回收利用;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北部,面积约27m2,用于油漆桶、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暂存(油漆桶、稀释剂桶本期建设暂不使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暂未产生),并定期委托安徽浩悦 (略) 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分量垃圾箱若干,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及地下水评价,无需进行跟踪监测。企业设置有分区防渗,危废库、事故应急池做重点防渗,固废间、生产车间均为一般防渗。配备了各类消防器具、应急设施及员工个人保护装备。安徽同 (略)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并于2024年9月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2024-079-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本期排水主要来自保洁用水和生活污水。保洁工具在卫生间水池清洗,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隔油池+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排放。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期间,切割、焊接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抛丸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调漆、喷漆、晾干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mg/m3;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17mg/m3;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两日验收期间,切割、焊接废气颗粒物去除率为85.0%~88.3%,调漆、喷漆、晾干废气颗粒物去除率为81.7%~88.6%。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4.7~59dB(A)。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良好。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本项目位于生产车间厂房西北部,面积约100m2,用于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粉尘、水性漆桶等暂存, (略) 回收利用;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北部,面积约27m2,用于油漆桶、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暂存(油漆桶、稀释剂桶本期建设暂不使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暂未产生),并定期委托安徽浩悦 (略) 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分量垃圾箱若干,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本期排水主要来自保洁用水和生活污水。保洁工具在卫生间水池清洗,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隔油池+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排放。

2. 废气

项目下料、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mg/m3、有组织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92mg/m3,无组织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50mg/m3,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17mg/m3,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94mg/m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期间,焊接、打磨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0mg/m3,淬火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0mg/m3。项目焊接、打磨、淬火工序废气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08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4.7~59dB(A)。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良好。

4.固体废物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切割、焊接废气抛丸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的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2256t/a,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颗粒物为1.243t/a;VOCs排放总量为0.090/a,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VOCs为0.118t/a,污染物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设置1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安徽同 (略) 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执行制度。公司内部规定了环境保护负责人,成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验收检测期间未发生事故性排放和环保管理不善现象,效果良好。

六、验收结论

安徽同 (略) 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实施过程中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投入运行,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本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切割、焊接、抛丸、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各类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建立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签到表。

安徽同 (略)

2024年9月15日


安徽同 (略) 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验收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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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同 (略) 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4年9月15日,安徽同 (略) 根据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同 (略) 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 (略) 中溪镇中溪工业集中区。拟购置数控火焰切割机、数控激光切割机、数控平面钻、摇臂钻床、联合冲剪机、机械剪板机、组焊矫一体机、H型钢矫正机、H型钢组立机、龙门埋弧焊机、数控檩条一体机、桁架楼承板焊接机、带锯床、电渣压力焊机、半自动焊接机械手、手工焊机、气保焊机、圆形轨道切割机、圆形轨道焊接机、抛丸机、喷涂机、平板车、铲车、电动单梁吊车、半龙门吊车、空压机及管道、检测仪器、焊烟及油漆净化设备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4月,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本项目备案(政服备案[2021]041号,项目代码:2104-*-04-01-*)。因预购置生产设备有型号变动,企业于2024年9月12日重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政服备案[2024]170号备案,项目代码:2104-*-04-01-*。公司于2023年9月委托宣城 (略) 编制完成《安徽同 (略) 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11月9日以文(宁环审批[2023]89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4年08月19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MA2XJ2ME4E002W,有效期至2029年08月18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阶段性实际总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元,所占比例为2.05%。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项目本期验收范围为安徽同 (略) 已阶段性建成的1条装配式钢结构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具备年产7500吨装配式钢结构件的生产能力)。

另3条装配式钢结构生产线、1条叠合楼板生产线、1条薄壁型钢生产线均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1.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1;主要生产设备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2;产品方案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3;

2.项目本期不涉及使用油性漆和稀释剂;化学品库位于厂区西北部,面积约为13.5m2(环评设计为54m2

3.排气筒有所调整。切割和焊接产生的废气计划各自单独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分别由排气筒外排,调整为“切割、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合并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喷漆(含晾干)废气排气筒编号分别由(DA003)调整为(DA002)、(DA004)调整为(DA003),与排污许可一致;

4.固废暂存场所设置位置略有调整。

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本期排水主要来自保洁用水和生活污水。保洁工具在卫生间水池清洗,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隔油池+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排放。

(二)废气

项目本期废气主要来自切割、 焊接、抛丸、喷漆(含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经集气罩收集合并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引至“干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强化车间通风措施。

(三)噪声

企业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厂区噪声经建筑物门窗、墙壁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并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内的设备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位于生产车间厂房西北部,面积约100m2,用于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粉尘、水性漆桶等暂存, (略) 回收利用;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北部,面积约27m2,用于油漆桶、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暂存(油漆桶、稀释剂桶本期建设暂不使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暂未产生),并定期委托安徽浩悦 (略) 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分量垃圾箱若干,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及地下水评价,无需进行跟踪监测。企业设置有分区防渗,危废库、事故应急池做重点防渗,固废间、生产车间均为一般防渗。配备了各类消防器具、应急设施及员工个人保护装备。安徽同 (略)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并于2024年9月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2024-079-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本期排水主要来自保洁用水和生活污水。保洁工具在卫生间水池清洗,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隔油池+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排放。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期间,切割、焊接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抛丸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调漆、喷漆、晾干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mg/m3;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17mg/m3;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两日验收期间,切割、焊接废气颗粒物去除率为85.0%~88.3%,调漆、喷漆、晾干废气颗粒物去除率为81.7%~88.6%。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4.7~59dB(A)。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良好。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本项目位于生产车间厂房西北部,面积约100m2,用于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粉尘、水性漆桶等暂存, (略) 回收利用;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北部,面积约27m2,用于油漆桶、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暂存(油漆桶、稀释剂桶本期建设暂不使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暂未产生),并定期委托安徽浩悦 (略) 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分量垃圾箱若干,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本期排水主要来自保洁用水和生活污水。保洁工具在卫生间水池清洗,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隔油池+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排放。

2. 废气

项目下料、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mg/m3、有组织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92mg/m3,无组织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50mg/m3,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17mg/m3,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94mg/m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期间,焊接、打磨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0mg/m3,淬火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0mg/m3。项目焊接、打磨、淬火工序废气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08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4.7~59dB(A)。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良好。

4.固体废物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切割、焊接废气抛丸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的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2256t/a,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颗粒物为1.243t/a;VOCs排放总量为0.090/a,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VOCs为0.118t/a,污染物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设置1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安徽同 (略) 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执行制度。公司内部规定了环境保护负责人,成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验收检测期间未发生事故性排放和环保管理不善现象,效果良好。

六、验收结论

安徽同 (略) 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实施过程中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投入运行,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本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切割、焊接、抛丸、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各类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建立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签到表。

安徽同 (略)

2024年9月15日


安徽同 (略) 年产*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件项目验收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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