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宁市宝月水库工程临时用地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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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宁市宝月水库工程临时用地批后公告/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1号)的规定,审查批准 (略) 宝月水库工程临时用地,有关用地信息公告如下:

一、施工单位: (略)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二、临时用地批准日期:2024年7月25日

三、临时用地位置: (略) 大南山街道圆山经济联合社、益岭经济联合社

四、临时用地面积:总面积3.3731公顷

五、临时用地用途: (略) 宝月水库工程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弃渣场。

六、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024年7月25日至2027年7月15日止。

联系电话:0663-* 监督电话:0663-*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0日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1号)的规定,审查批准 (略) 宝月水库工程临时用地,有关用地信息公告如下:

一、施工单位: (略)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二、临时用地批准日期:2024年7月25日

三、临时用地位置: (略) 大南山街道圆山经济联合社、益岭经济联合社

四、临时用地面积:总面积3.3731公顷

五、临时用地用途: (略) 宝月水库工程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弃渣场。

六、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024年7月25日至2027年7月15日止。

联系电话:0663-* 监督电话:0663-*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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