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阳江市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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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阳江市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31号)、《关 (略) 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阳供〔2024〕25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发展,带动中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以服务现代化支撑和引领农业现代化,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现公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供销合作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阳东区供销社、阳东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监管。

  三、实施内容及绩效目标

  (一)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 (略) 阳东区(包括江城区、海陵区、高新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187.*元,以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甘蔗、油菜等粮食作物为主,以水果、茶叶、蔬菜等经济作物为辅,重点支持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鼓励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冬种作物的生产托管服务。单季作物按照每亩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额度不超过服务总费用的30%。

  本次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不可与中央财政同类资金叠加使用,同一地块同一服务环节每造只能补助1次,不得在农业农村部门和供销部门重复领取补贴。

  (二)绩效目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不少于*亩;整村推进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行政村不少于2个;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的粮食作物单产要高于当地平均单产。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服务单个规模经营主体享受项目补助资金总量不得超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详细见附件),明确生产托管实施环节。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并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2.遴选。我社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取托管服务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公示。我社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

  (二)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4年9月2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业务计划股,同时电子版扫描件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单位: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

  通讯地址: (略) (略) 阳东林业新村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662-*

  邮箱:*@*36.com


  附件: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doc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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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31号)、《关 (略) 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阳供〔2024〕25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发展,带动中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以服务现代化支撑和引领农业现代化,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现公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供销合作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阳东区供销社、阳东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监管。

  三、实施内容及绩效目标

  (一)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 (略) 阳东区(包括江城区、海陵区、高新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187.*元,以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甘蔗、油菜等粮食作物为主,以水果、茶叶、蔬菜等经济作物为辅,重点支持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鼓励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冬种作物的生产托管服务。单季作物按照每亩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额度不超过服务总费用的30%。

  本次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不可与中央财政同类资金叠加使用,同一地块同一服务环节每造只能补助1次,不得在农业农村部门和供销部门重复领取补贴。

  (二)绩效目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不少于*亩;整村推进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行政村不少于2个;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的粮食作物单产要高于当地平均单产。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服务单个规模经营主体享受项目补助资金总量不得超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详细见附件),明确生产托管实施环节。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并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2.遴选。我社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取托管服务单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公示。我社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

  (二)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4年9月2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业务计划股,同时电子版扫描件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单位: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

  通讯地址: (略) (略) 阳东林业新村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662-*

  邮箱:*@*36.com


  附件: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doc

   (略) 阳东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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