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
  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4〕95号
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关于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请示》三政字〔2024〕19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6月19日完成《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4〕64号), 项目建设单位现因受洪水影响,村内 (略) 损毁严重,给村民的日常出行和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更影响出行安全。为确保政府资金效能最大化,需优先修建受损严 (略) 和排水渠,因此,对该项目有所调整,依据 (略) 《关于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评估报告》(京延咨审字【2024】JLPS第8128号)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中亿 (略) 调整编制后的《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三道湖镇东沟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 (略) 4条,总长2201m,采 (略) 面,路宽3.0m,两侧各设0. (略) 肩。排水渠一条,长度为394m。建筑物共10座,其中涵洞7座(管涵5座,方涵2座),板桥3座。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为3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99.*元。
  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4〕64号)的批复予以废止。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
  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4〕95号
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关于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请示》三政字〔2024〕19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6月19日完成《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4〕64号), 项目建设单位现因受洪水影响,村内 (略) 损毁严重,给村民的日常出行和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更影响出行安全。为确保政府资金效能最大化,需优先修建受损严 (略) 和排水渠,因此,对该项目有所调整,依据 (略) 《关于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评估报告》(京延咨审字【2024】JLPS第8128号)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中亿 (略) 调整编制后的《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三道湖镇东沟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 (略) 4条,总长2201m,采 (略) 面,路宽3.0m,两侧各设0. (略) 肩。排水渠一条,长度为394m。建筑物共10座,其中涵洞7座(管涵5座,方涵2座),板桥3座。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为3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99.*元。
  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三道湖镇东沟村农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4〕64号)的批复予以废止。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