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拟对10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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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拟对10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9月20日拟对10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古山大道22号 (略) (略) 年产*只拉伸锅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喷砂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熔射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标准;抛光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烘道天然气燃烧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相关要求;锅炉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执行《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中的“新建燃气锅炉”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6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 (略) (略) 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古山镇后塘弄二村工业区 (略) (略) 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抛光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和丝印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企业边界任何一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和NOx有组织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SO2、NOx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 (略) (略) 年产*辆滑板车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古山镇楼店村 (略) (略) 年产*辆滑板车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注塑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排放限值,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生物质燃烧废气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 (略) 东城伟珈五金制品厂年产*只铝压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芝英镇芝英二期工 (略) 141弄11号 (略) 东城伟珈五金制品厂 年产*只铝压铸锅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熔化、抛丸、抛光、生物质燃烧工序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脱模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 (略) 鹏达彩印厂年产*只纸箱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芝英镇工业功能 (略) 65号 (略) 鹏达彩印厂 年产*只纸箱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印刷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中表A.1的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 (略) 塘花铸件厂年产3500吨铁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石柱镇下里溪工业 (略) 6号 (略) 塘花铸件厂 年产3500吨铁铸件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熔化烟尘、抛丸粉尘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附录A.1的相关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7 (略) (略) 年产*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芝英镇郭山村郭山街69号 (略) (略) 年产*只拉伸锅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烘干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喷塑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8 (略) (略) 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芝英二期工业功能 (略) 9号 (略) (略) 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涂装、丝印及烘干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的排放限值,注塑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固化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抛光工序废气及喷塑废气排放分别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的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涂装)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的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的排放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9 (略) (略) 年产2000吨塑料粒子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花街镇产投科创园西区30幢101号、102号 (略) (略) 年产2000吨塑料粒子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挤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10 (略) (略) 年产*只塑料杯、*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龙山镇桥 (略) 25号 (略) (略) 年产*只塑料杯、*只不锈钢保温杯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龙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涂装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的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议,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同意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发布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窗口。



2024年9月20日拟对10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古山大道22号 (略) (略) 年产*只拉伸锅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喷砂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熔射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标准;抛光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烘道天然气燃烧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相关要求;锅炉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执行《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中的“新建燃气锅炉”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6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 (略) (略) 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古山镇后塘弄二村工业区 (略) (略) 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抛光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和丝印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企业边界任何一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和NOx有组织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SO2、NOx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 (略) (略) 年产*辆滑板车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古山镇楼店村 (略) (略) 年产*辆滑板车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注塑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排放限值,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生物质燃烧废气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 (略) 东城伟珈五金制品厂年产*只铝压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芝英镇芝英二期工 (略) 141弄11号 (略) 东城伟珈五金制品厂 年产*只铝压铸锅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熔化、抛丸、抛光、生物质燃烧工序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脱模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 (略) 鹏达彩印厂年产*只纸箱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芝英镇工业功能 (略) 65号 (略) 鹏达彩印厂 年产*只纸箱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印刷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中表A.1的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 (略) 塘花铸件厂年产3500吨铁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石柱镇下里溪工业 (略) 6号 (略) 塘花铸件厂 年产3500吨铁铸件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熔化烟尘、抛丸粉尘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附录A.1的相关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7 (略) (略) 年产*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芝英镇郭山村郭山街69号 (略) (略) 年产*只拉伸锅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烘干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喷塑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8 (略) (略) 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芝英二期工业功能 (略) 9号 (略) (略) 年产*只不锈钢保温杯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涂装、丝印及烘干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的排放限值,注塑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固化工序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抛光工序废气及喷塑废气排放分别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的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涂装)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的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的排放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9 (略) (略) 年产2000吨塑料粒子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花街镇产投科创园西区30幢101号、102号 (略) (略) 年产2000吨塑料粒子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挤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10 (略) (略) 年产*只塑料杯、*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龙山镇桥 (略) 25号 (略) (略) 年产*只塑料杯、*只不锈钢保温杯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龙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涂装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的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议,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同意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发布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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