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5万平方米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年产5万平方米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夏宏 (略) :
你单位委托中环科工(宁夏)生 (略) 编制的《年产*平方米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项目”)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贺兰县贺兰工业园区,项目地理坐标为经度106°17′25.290″,纬度38°43′38.849″。本项目厂区主要设置有生产车间、组装场地、办公室等。厂区由西到东依次为办公室,组装场地,生产车间(含库房)。不单另设置库房,将生产车间内300m2空地用作库房,堆放钢筋。项目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4%。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项目建设情况。
2.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污染。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调直、焊接钢筋产生的烟尘。项目生产车间为密闭车间,在2台钢筋调直机上方各加装一台吸气式集气罩收集产生的切割调直粉尘(风量5000m3/h,收集效率90%),收集后的含尘气体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效率为99%,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车间切割工段平均时长为6h/d,年运行时长300d,总切割工作时数1800h。经核算,处理后的粉尘排放量为0.0239t/a ,排放速率为0.0133kg/h,排放浓度为2.66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中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限值,即1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共设 (略) 机,要求企业配设1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处理效率95%计。经核算,处理后的烟尘排放量为0.*t/a,排放速率为0.*kg/h。无组织排放的烟尘周界外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中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浓度限值。
4.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养护用水。养护用水自然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 (略) 、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污水产生总量占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规模的0.0096%,水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预处理后水质符合接管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采用的初沉+调节+高效浅层气浮+水解酸化+HTAO+活性砂过滤工艺,能有效处理生活污水中各种污染物,确保出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因此,从处理能力、进水水质、处理工艺等角度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 (略) ,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5.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钢筋调直机、焊网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进出厂区车辆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
6.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钢筋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废钢筋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销售原料的企业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尘收集下来的粉尘全部外售。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该批复只对《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五、项目建设“三同时”环境监察 (略) 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负责。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宏 (略) :
你单位委托中环科工(宁夏)生 (略) 编制的《年产*平方米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项目”)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贺兰县贺兰工业园区,项目地理坐标为经度106°17′25.290″,纬度38°43′38.849″。本项目厂区主要设置有生产车间、组装场地、办公室等。厂区由西到东依次为办公室,组装场地,生产车间(含库房)。不单另设置库房,将生产车间内300m2空地用作库房,堆放钢筋。项目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4%。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项目建设情况。
2.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污染。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调直、焊接钢筋产生的烟尘。项目生产车间为密闭车间,在2台钢筋调直机上方各加装一台吸气式集气罩收集产生的切割调直粉尘(风量5000m3/h,收集效率90%),收集后的含尘气体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效率为99%,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车间切割工段平均时长为6h/d,年运行时长300d,总切割工作时数1800h。经核算,处理后的粉尘排放量为0.0239t/a ,排放速率为0.0133kg/h,排放浓度为2.66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中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限值,即1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共设 (略) 机,要求企业配设1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处理效率95%计。经核算,处理后的烟尘排放量为0.*t/a,排放速率为0.*kg/h。无组织排放的烟尘周界外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中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浓度限值。
4.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养护用水。养护用水自然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 (略) 、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污水产生总量占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规模的0.0096%,水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预处理后水质符合接管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采用的初沉+调节+高效浅层气浮+水解酸化+HTAO+活性砂过滤工艺,能有效处理生活污水中各种污染物,确保出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因此,从处理能力、进水水质、处理工艺等角度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 (略) ,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5.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钢筋调直机、焊网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进出厂区车辆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
6.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钢筋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废钢筋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销售原料的企业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尘收集下来的粉尘全部外售。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该批复只对《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五、项目建设“三同时”环境监察 (略) 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负责。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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