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4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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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4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0日我分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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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477-*

  传真: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塔然高勒 (略)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改造项目

(略) 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乌定补拉村新胜七社

(略) 塔然高勒 (略)

内蒙古 (略)

现有项目已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其中HES180型搅拌机1套和120型搅拌机1套,包含配料斗、螺旋输送机和搅拌机、水泥筒仓4个、粉煤灰筒仓4个、外加剂罐4个及储水罐2座;配套建设磅房、实验室、沉淀池、化粪池、办公区等,年产商品混凝土*立方米。本次技改项目新建1座全封闭砂石料储存库,占地面积7251㎡,储料量约4.*吨;厂区输送皮带技改为全封闭式输送皮带机,缓存斗盖与搅拌机技改为全封闭状态,其余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等依托现有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主要为施工粉尘、运输车辆行驶时 (略) 扬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现场,避免运输车辆装载过满,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散落。同时,及时扫 (略) 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并指定专人对附近 (略) 定期喷水,保持一定的湿度, (略) 扬尘。②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砂石统一堆放,少量水泥应设专门库房或者依托现有厂区内库房存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③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④施工阶段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弃土、杂物及建筑垃圾等。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混凝土搅拌废水、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①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为当地施工队*,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②生产废水:主要是含泥浆或沙石的工程废水,根据废水特征,本项目施工生产废水排入厂区现 (略) ,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主要噪声源包括混凝土搅拌机、 (略) 、汽车吊车及各施工阶段的各种运输车辆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③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挖出的土石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土石用 (略) 建设,建筑垃圾用于场区平整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原料储存及卸料扬尘、砂石破碎粉尘、砂石配料输送扬尘、搅拌机入料口粉尘、粉料筒仓呼吸性粉尘和运输车辆动力粉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原料储存及卸料扬尘:水泥和粉煤灰储存于筒料仓内,砂子和碎石堆放在封闭储存库内,储库顶部安装喷淋抑尘装置;装卸也在封闭的储库内进行,且原料装卸过程尽量减小装卸落差。 (2)砂石配料输送过程中扬尘:砂石原料利用装载机由砂石原料库运至上料仓,砂石提升以皮带输送方式完成,出料口密闭接入搅拌站,输送带两侧和上部为封闭结构,上料仓顶部定期洒水抑尘。(3)搅拌机入料口粉尘:项目皮带输送机全封闭,搅拌主机采用钢结构厂房进行全封闭,皮带输送机和搅拌主机之间用帆布软连接,缓存斗盖与搅拌机为封闭状态。

2.废水:技改后项目未产生额外废水排放。现有项目搅拌混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料棚抑尘用水、道路抑尘洒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搅拌机、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取上清液回用生产;实验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取上清液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拉运处理。

3.噪声项目技改后未新增噪声源,现有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装载机、物料传输装置等。采取的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搅拌机、水泵等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减振台上,经厂房隔声,经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评价要求项目运营生产期间严格控制生产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运转。

4.固体废物:技改后项目未新增固体废物。现有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实验室混凝土块、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系统回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捞取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实验室混凝土块、逸散混凝土集中收集拉运至政府指定处理点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技改后项目未产生额外废水排放。现有项目搅拌混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料棚抑尘用水、道路抑尘洒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产量较小,污染物单一,浓度低,生活污水经玻璃钢防渗化粪池沉淀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拉运。沉淀池采用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2

内蒙 (略) (略) 独贵塔拉拌合站项目

(略) 杭锦旗独贵塔拉镇图古日格嘎查

内蒙 (略) (略)

内蒙古乐洁绿色 (略)

本项目为杭锦旗至651县道与S215省道 (略) 工程施工一标段配套建设的临时拌合站,公路工程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6月竣工,道路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拌合站,恢复地块植被。项目总占地面积*㎡,计划生产商砼混凝土1.*t/a和水泥稳定土12.*t/a,建设一套90型混凝土拌合站和一套600型水泥稳定土拌合站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已于2024年6月建设完成并运营。项目施工期较短,且产生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项目建设期未发生环保纠纷等问题,对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进行回顾性分析。

1.大气:主要大气污染源包括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避开大风天气,采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露天堆放物料苫盖、施工现场四周围挡等措施,由于本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间加强车辆和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持施工机械良好运转,并选择符合标准的燃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产生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生产废水包括砂石冲洗水、养护水、场地冲洗水以及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输送系统冲洗废水,施工时设置临时沉淀池,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经临时旱厕收集,定期拉运至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作业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减缓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③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部分回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回用的定期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并加强管理,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主要为原料堆存装卸粉尘、砂石配料输送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原料堆存装卸粉尘:本项目砂子、碎石堆放在砂石料场内, (略) 苫盖,并进行洒水抑尘。砂石堆存过程产生的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2)砂石配料输送粉尘:本项目砂石原料利用装载机由砂石堆存运至上料仓,项目砂、石提升以输送带输送方式完成,出料口密闭接入搅拌站。输送带密闭,上料口三面封闭,上方设置喷淋装置,可有效减少砂石配料过程粉尘的无组织排放。(3)物料混合搅拌粉尘:项目混凝土生产线、水稳料生产线分别建设封闭式搅拌机组,搅拌机组均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封闭式搅拌机组降尘率达85%,可有效减少物料混合搅拌粉尘无组织形式排放量。(4)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项目所使用的水泥、粉煤灰等粉状原料由密封罐车运至站内,正压送入相应原料筒仓内储存。本项目共有4个水泥筒仓,每个筒仓自带一台仓顶袋式除尘器,筒仓粉尘经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由仓顶排气口(高13m)排放。(5)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厂区内定时洒水;厂区配备高压水枪设备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清洁;厂区有保洁人员及时对散落的物料进行清扫收集,可有效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

2.废水:本项目搅拌混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装载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用隔声、减振、置于封闭车间内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可有效减轻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实验室混凝土块、生活垃圾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混凝土块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段填方材料。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项目使用的原料组分不含有毒有害的重金属等污染物,不涉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其他污染物,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影响因子;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设施等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发生事故性排放,废水可能会下渗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项目对沉淀池、化粪池进行防渗等,渗透系数≤10-7cm/s,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3

内蒙古大禾建设伊和乌素苏木拌合站项目

(略) 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巴音乌素嘎查

内 (略)

内蒙古乐洁绿色 (略)

本项目为杭锦旗至651县道与S215省道 (略) 工程(施工二标段)配套建设的临时拌合站,公路工程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6月竣工,道路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拌合站,恢复地块植被。项目占地面积*㎡,计划年生产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吨,建设一套800型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拌合站,包含1个封闭式配料斗、1条36m长封闭式输送带、1套18㎡全封闭搅拌楼;配套建设砂石料场、水泥筒仓、储水池等。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已于2024年6月建设完成并运营。项目施工期较短,且产生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项目建设期未发生环保纠纷等问题,对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进行回顾性分析。

1.大气:主要大气污染源包括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避开大风天气,采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露天堆放物料苫盖、施工现场四周围挡等措施,由于本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间加强车辆和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持施工机械良好运转,并选择符合标准的燃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产生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施工生产废水包括砂石冲洗水、养护水、场地冲洗水以及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输送系统冲洗废水,施工时设置临时沉淀池,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 (略) 工程二标段项目部已建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作业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减缓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③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部分回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回用的定期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并加强管理,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主要为原料堆存装卸粉尘、砂石配料输送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石屑、碎石堆存及装卸粉尘:本项目石屑、碎石堆放在砂石料场内, (略) 苫盖,并进行洒水抑尘。砂石堆存过程产生的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2)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项目所使用的水泥原料由密封罐车运至站内,正压送入相应原料筒仓内储存。本项目有2个水泥筒仓,每个筒仓自带一台仓顶袋式除尘器,筒仓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气口(高15m)排放。(3)配料输送粉尘:本项目砂石原料利用装载机由砂石堆存运至上料仓,项目砂石提升以输送带输送方式完成,出料口密闭接入搅拌站;本项目水泥储存于立式圆形封闭筒仓,出料口密闭接入搅拌站。输送带密闭,上料口三面封闭,上方设置喷淋装置,可有效遏制粉尘的扩散。(4)物料混合搅拌粉尘:项目水稳料生产线建设封闭式搅拌机组,搅拌机组均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环保除尘,末端治理效率为99%。布袋除尘器设排气口,无排气筒。(5)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厂区内定时洒水;厂区配备高压水枪设备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清洁;厂区有保洁人员及时对散落的物料进行清扫收集,可有效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

2.废水:本项目搅拌混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工程二标段项目部已建化粪池内,定期拉运至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装载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用隔声、减振、置于封闭车间内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可有效减轻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实验室混凝土块、生活垃圾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混凝土块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段填方材料。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项目使用的原料组分不含有毒有害的重金属等污染物,不涉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其他污染物,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影响因子;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设施等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发生事故性排放,废水可能会下渗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项目对沉淀池、化粪池进行防渗等,渗透系数≤10-7cm/s,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0日我分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中心3楼)
  邮编:*
  联系电话:0477-*

  传真: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塔然高勒 (略)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改造项目

(略) 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乌定补拉村新胜七社

(略) 塔然高勒 (略)

内蒙古 (略)

现有项目已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其中HES180型搅拌机1套和120型搅拌机1套,包含配料斗、螺旋输送机和搅拌机、水泥筒仓4个、粉煤灰筒仓4个、外加剂罐4个及储水罐2座;配套建设磅房、实验室、沉淀池、化粪池、办公区等,年产商品混凝土*立方米。本次技改项目新建1座全封闭砂石料储存库,占地面积7251㎡,储料量约4.*吨;厂区输送皮带技改为全封闭式输送皮带机,缓存斗盖与搅拌机技改为全封闭状态,其余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等依托现有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主要为施工粉尘、运输车辆行驶时 (略) 扬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现场,避免运输车辆装载过满,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散落。同时,及时扫 (略) 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并指定专人对附近 (略) 定期喷水,保持一定的湿度, (略) 扬尘。②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砂石统一堆放,少量水泥应设专门库房或者依托现有厂区内库房存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③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④施工阶段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弃土、杂物及建筑垃圾等。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混凝土搅拌废水、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①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为当地施工队*,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②生产废水:主要是含泥浆或沙石的工程废水,根据废水特征,本项目施工生产废水排入厂区现 (略) ,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主要噪声源包括混凝土搅拌机、 (略) 、汽车吊车及各施工阶段的各种运输车辆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③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挖出的土石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土石用 (略) 建设,建筑垃圾用于场区平整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原料储存及卸料扬尘、砂石破碎粉尘、砂石配料输送扬尘、搅拌机入料口粉尘、粉料筒仓呼吸性粉尘和运输车辆动力粉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原料储存及卸料扬尘:水泥和粉煤灰储存于筒料仓内,砂子和碎石堆放在封闭储存库内,储库顶部安装喷淋抑尘装置;装卸也在封闭的储库内进行,且原料装卸过程尽量减小装卸落差。 (2)砂石配料输送过程中扬尘:砂石原料利用装载机由砂石原料库运至上料仓,砂石提升以皮带输送方式完成,出料口密闭接入搅拌站,输送带两侧和上部为封闭结构,上料仓顶部定期洒水抑尘。(3)搅拌机入料口粉尘:项目皮带输送机全封闭,搅拌主机采用钢结构厂房进行全封闭,皮带输送机和搅拌主机之间用帆布软连接,缓存斗盖与搅拌机为封闭状态。

2.废水:技改后项目未产生额外废水排放。现有项目搅拌混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料棚抑尘用水、道路抑尘洒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搅拌机、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取上清液回用生产;实验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取上清液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拉运处理。

3.噪声项目技改后未新增噪声源,现有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装载机、物料传输装置等。采取的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搅拌机、水泵等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减振台上,经厂房隔声,经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评价要求项目运营生产期间严格控制生产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运转。

4.固体废物:技改后项目未新增固体废物。现有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实验室混凝土块、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系统回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捞取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实验室混凝土块、逸散混凝土集中收集拉运至政府指定处理点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技改后项目未产生额外废水排放。现有项目搅拌混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料棚抑尘用水、道路抑尘洒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产量较小,污染物单一,浓度低,生活污水经玻璃钢防渗化粪池沉淀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拉运。沉淀池采用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2

内蒙 (略) (略) 独贵塔拉拌合站项目

(略) 杭锦旗独贵塔拉镇图古日格嘎查

内蒙 (略) (略)

内蒙古乐洁绿色 (略)

本项目为杭锦旗至651县道与S215省道 (略) 工程施工一标段配套建设的临时拌合站,公路工程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6月竣工,道路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拌合站,恢复地块植被。项目总占地面积*㎡,计划生产商砼混凝土1.*t/a和水泥稳定土12.*t/a,建设一套90型混凝土拌合站和一套600型水泥稳定土拌合站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已于2024年6月建设完成并运营。项目施工期较短,且产生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项目建设期未发生环保纠纷等问题,对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进行回顾性分析。

1.大气:主要大气污染源包括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避开大风天气,采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露天堆放物料苫盖、施工现场四周围挡等措施,由于本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间加强车辆和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持施工机械良好运转,并选择符合标准的燃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产生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生产废水包括砂石冲洗水、养护水、场地冲洗水以及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输送系统冲洗废水,施工时设置临时沉淀池,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经临时旱厕收集,定期拉运至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作业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减缓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③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部分回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回用的定期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并加强管理,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主要为原料堆存装卸粉尘、砂石配料输送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原料堆存装卸粉尘:本项目砂子、碎石堆放在砂石料场内, (略) 苫盖,并进行洒水抑尘。砂石堆存过程产生的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2)砂石配料输送粉尘:本项目砂石原料利用装载机由砂石堆存运至上料仓,项目砂、石提升以输送带输送方式完成,出料口密闭接入搅拌站。输送带密闭,上料口三面封闭,上方设置喷淋装置,可有效减少砂石配料过程粉尘的无组织排放。(3)物料混合搅拌粉尘:项目混凝土生产线、水稳料生产线分别建设封闭式搅拌机组,搅拌机组均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封闭式搅拌机组降尘率达85%,可有效减少物料混合搅拌粉尘无组织形式排放量。(4)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项目所使用的水泥、粉煤灰等粉状原料由密封罐车运至站内,正压送入相应原料筒仓内储存。本项目共有4个水泥筒仓,每个筒仓自带一台仓顶袋式除尘器,筒仓粉尘经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由仓顶排气口(高13m)排放。(5)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厂区内定时洒水;厂区配备高压水枪设备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清洁;厂区有保洁人员及时对散落的物料进行清扫收集,可有效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

2.废水:本项目搅拌混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装载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用隔声、减振、置于封闭车间内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可有效减轻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实验室混凝土块、生活垃圾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混凝土块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段填方材料。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项目使用的原料组分不含有毒有害的重金属等污染物,不涉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其他污染物,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影响因子;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设施等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发生事故性排放,废水可能会下渗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项目对沉淀池、化粪池进行防渗等,渗透系数≤10-7cm/s,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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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禾建设伊和乌素苏木拌合站项目

(略) 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巴音乌素嘎查

内 (略)

内蒙古乐洁绿色 (略)

本项目为杭锦旗至651县道与S215省道 (略) 工程(施工二标段)配套建设的临时拌合站,公路工程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6月竣工,道路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拌合站,恢复地块植被。项目占地面积*㎡,计划年生产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吨,建设一套800型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拌合站,包含1个封闭式配料斗、1条36m长封闭式输送带、1套18㎡全封闭搅拌楼;配套建设砂石料场、水泥筒仓、储水池等。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已于2024年6月建设完成并运营。项目施工期较短,且产生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项目建设期未发生环保纠纷等问题,对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进行回顾性分析。

1.大气:主要大气污染源包括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避开大风天气,采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露天堆放物料苫盖、施工现场四周围挡等措施,由于本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间加强车辆和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持施工机械良好运转,并选择符合标准的燃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产生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施工生产废水包括砂石冲洗水、养护水、场地冲洗水以及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输送系统冲洗废水,施工时设置临时沉淀池,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 (略) 工程二标段项目部已建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作业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减缓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③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部分回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回用的定期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并加强管理,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主要为原料堆存装卸粉尘、砂石配料输送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石屑、碎石堆存及装卸粉尘:本项目石屑、碎石堆放在砂石料场内, (略) 苫盖,并进行洒水抑尘。砂石堆存过程产生的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2)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项目所使用的水泥原料由密封罐车运至站内,正压送入相应原料筒仓内储存。本项目有2个水泥筒仓,每个筒仓自带一台仓顶袋式除尘器,筒仓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气口(高15m)排放。(3)配料输送粉尘:本项目砂石原料利用装载机由砂石堆存运至上料仓,项目砂石提升以输送带输送方式完成,出料口密闭接入搅拌站;本项目水泥储存于立式圆形封闭筒仓,出料口密闭接入搅拌站。输送带密闭,上料口三面封闭,上方设置喷淋装置,可有效遏制粉尘的扩散。(4)物料混合搅拌粉尘:项目水稳料生产线建设封闭式搅拌机组,搅拌机组均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环保除尘,末端治理效率为99%。布袋除尘器设排气口,无排气筒。(5)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厂区内定时洒水;厂区配备高压水枪设备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清洁;厂区有保洁人员及时对散落的物料进行清扫收集,可有效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

2.废水:本项目搅拌混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工程二标段项目部已建化粪池内,定期拉运至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装载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用隔声、减振、置于封闭车间内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可有效减轻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实验室混凝土块、生活垃圾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混凝土块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段填方材料。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项目使用的原料组分不含有毒有害的重金属等污染物,不涉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其他污染物,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影响因子;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设施等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发生事故性排放,废水可能会下渗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项目对沉淀池、化粪池进行防渗等,渗透系数≤10-7cm/s,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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