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关于对《朗基尔齐扬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重卡汽车玻璃钢外饰件制造及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的公示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关于对《朗基尔齐扬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重卡汽车玻璃钢外饰件制造及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朗基尔齐扬(山东) (略) 重卡汽车玻璃钢外饰件制造及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1-*、*(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章丘区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
电子信箱:*@*ttp://**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拟审批文件 (附件) |
1 | 重卡汽车玻璃钢外饰件制造及研发项目 | (略) 章 (略) 以东,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园 (略) 以南,前枣园大街以西 | 朗基尔齐扬(山东) (略) | 山东优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朗基尔齐扬(山东) (略) 重卡汽车玻璃钢外饰件制造及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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