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惠农利宝有机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贵州惠农利宝有机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惠 (略) 年产*吨有机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8日-2024年0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贵州惠 (略) 年产*吨有机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平坝区天龙镇天龙辖区桅杆山脚处原老砖厂

建设单位

贵州惠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帆盛 (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平坝区天龙镇内,占地面积约3005平方米,利用原老砖厂生产车间1栋、办公区及地磅房,生产车间设置粉碎区、发酵区、办公区、原料堆放区,购置粉碎机、筛分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建设有机肥生产线1条,采用垛式发酵工艺,年产有机肥*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装修期间严格规范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 (略) 段,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将运输车辆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装修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减小装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未被收集的筛分粉尘和配料粉尘为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堆积发酵恶臭通过采用生物除臭剂和加强车间通风的方式减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改扩建二级标准;NH3、H2S无组组排放浓度须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无组织排放点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与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有机肥生产,严禁外排。初期雨水和脏道冲洗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期合理安排时间,并使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严禁随意倾倒。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与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经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营运期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废物暂存点,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设置,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堆场应做水泥地面和围堰,并设置棚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的冲刷及防渗漏等措施。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环评提出的防渗分区要求落实,化防渗措施到位;物料运输过程应加盖篷布以防止洒落,确保无跑、冒、滴、漏等情况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惠 (略) 年产*吨有机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8日-2024年0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贵州惠 (略) 年产*吨有机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平坝区天龙镇天龙辖区桅杆山脚处原老砖厂

建设单位

贵州惠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帆盛 (略)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平坝区天龙镇内,占地面积约3005平方米,利用原老砖厂生产车间1栋、办公区及地磅房,生产车间设置粉碎区、发酵区、办公区、原料堆放区,购置粉碎机、筛分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建设有机肥生产线1条,采用垛式发酵工艺,年产有机肥*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装修期间严格规范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 (略) 段,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将运输车辆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装修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减小装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未被收集的筛分粉尘和配料粉尘为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堆积发酵恶臭通过采用生物除臭剂和加强车间通风的方式减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改扩建二级标准;NH3、H2S无组组排放浓度须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无组织排放点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与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有机肥生产,严禁外排。初期雨水和脏道冲洗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期合理安排时间,并使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严禁随意倾倒。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与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经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营运期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废物暂存点,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设置,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堆场应做水泥地面和围堰,并设置棚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的冲刷及防渗漏等措施。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环评提出的防渗分区要求落实,化防渗措施到位;物料运输过程应加盖篷布以防止洒落,确保无跑、冒、滴、漏等情况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