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濉溪镇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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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濉溪镇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濉溪镇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濉溪镇科级领导会会议纪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

2.2项目的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暂定价,最终以审核后的预算价下浮8%为准)。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个标段,根据工程性质分为/个标段组;本次共招标/个标段,/个标段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

组别

施工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工期

1

1

K0+040~K0+312.566

0.28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60日历天

2.5工程发包价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暂定价,最终以审核后的预算价下浮8%为准)。备注:工程发包价=(最高限价暂定-暂列金暂定-安全生产费暂定×(1-8%)+暂列金暂定+安全生产费暂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在建宁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 。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 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8 时 00分(含法定公休日、含法定节假日),到建宁县濉溪镇乘龙公寓五楼502室(李女士*)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 (略) (建宁县濉溪镇 (略) 5号);

5.4.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招标办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建宁县建筑业企业投标保证金按建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建政办(2017)164号文件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宁县人民 (略) 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建宁县濉 (略) 东路13号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 址:建宁县濉溪镇乘龙公寓五楼5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地址: (略) 建宁县濉溪镇下坊街5号

监督电话:05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濉溪镇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濉溪镇科级领导会会议纪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

2.2项目的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暂定价,最终以审核后的预算价下浮8%为准)。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个标段,根据工程性质分为/个标段组;本次共招标/个标段,/个标段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

组别

施工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工期

1

1

K0+040~K0+312.566

0.28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60日历天

2.5工程发包价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暂定价,最终以审核后的预算价下浮8%为准)。备注:工程发包价=(最高限价暂定-暂列金暂定-安全生产费暂定×(1-8%)+暂列金暂定+安全生产费暂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在建宁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 。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 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8 时 00分(含法定公休日、含法定节假日),到建宁县濉溪镇乘龙公寓五楼502室(李女士*)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 (略) (建宁县濉溪镇 (略) 5号);

5.4.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招标办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建宁县建筑业企业投标保证金按建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建政办(2017)164号文件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宁县人民 (略) 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建宁县濉 (略) 东路13号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 址:建宁县濉溪镇乘龙公寓五楼5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地址: (略) 建宁县濉溪镇下坊街5号

监督电话: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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