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河南豫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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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河南豫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4-09-20 2024-09-20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河南豫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审〔2024〕40号

河南 (略) :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博 (略) 编制的《河南 (略) 年产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 (略) (略) 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河南 (略) (略) (略) 崔庙镇郑庄村,现投资*元利用现有厂区2032.48平方米建设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原有项目产能为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为腻子粉、树干涂白剂。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淘汰原有项目老旧生产线,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投料方式改进为螺旋输送自动投料),新增配料工序。本项目产能为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为腻子粉,改建前后产能不发生变化。项目主要工艺技术:外购原料(钙粉、乳胶粉、纤维素)—配料—上料—搅拌—包装—成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储料罐呼吸口废气。项目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储料罐呼吸口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及《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由周围村民拉走肥田,资源化利用。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产噪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部,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送于废品收购站,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保部门,配备具备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处理能力的专职环保人员,制定各类管理制度,建立环保信息台账。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如出现信访投诉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停止建设或运营。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九、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 (略) 生态环境局荥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4年9月20日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县级
2024-09-20 2024-09-20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河南豫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荥环审〔2024〕40号

河南 (略) :

你公司呈报的由河南博 (略) 编制的《河南 (略) 年产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 (略) (略) 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河南 (略) (略) (略) 崔庙镇郑庄村,现投资*元利用现有厂区2032.48平方米建设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改造项目。原有项目产能为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为腻子粉、树干涂白剂。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淘汰原有项目老旧生产线,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投料方式改进为螺旋输送自动投料),新增配料工序。本项目产能为3000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为腻子粉,改建前后产能不发生变化。项目主要工艺技术:外购原料(钙粉、乳胶粉、纤维素)—配料—上料—搅拌—包装—成品。

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储料罐呼吸口废气。项目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储料罐呼吸口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及《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由周围村民拉走肥田,资源化利用。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产噪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部,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送于废品收购站,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并进行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必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保部门,配备具备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处理能力的专职环保人员,制定各类管理制度,建立环保信息台账。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如出现信访投诉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停止建设或运营。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九、本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 (略) 生态环境局荥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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