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关于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平遥分局关于受理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4日我分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平遥县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通讯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
山西 (略) 杂粮深加工食品智能生产线项目 | 平遥县南政乡小刘村西北侧 | 山西 (略) | 山西清泽 (略) | 新建生产车间及配套用房,新建17条香米饼锅巴智能工业自动化生产线,配套相关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 | 燃气锅炉、热油锅炉采用排烟再循环技术+二段燃烧技术进行低氮燃烧,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大型标准。 |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采取项 (略) 站及报纸、张贴公告、 (略) 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 | 0354-* |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4日我分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平遥县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通讯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途径 |
山西 (略) 杂粮深加工食品智能生产线项目 | 平遥县南政乡小刘村西北侧 | 山西 (略) | 山西清泽 (略) | 新建生产车间及配套用房,新建17条香米饼锅巴智能工业自动化生产线,配套相关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 | 燃气锅炉、热油锅炉采用排烟再循环技术+二段燃烧技术进行低氮燃烧,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大型标准。 |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采取项 (略) 站及报纸、张贴公告、 (略) 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 | 0354-* |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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