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博芯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核心部件项目》
关于安徽博芯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核心部件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博芯 (略) 《半导体核心部件Shower Head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半导体核心部件Shower Head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义安经济开 (略) (略) 交叉口安徽 (略) 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安徽博芯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鑫 (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没有附件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原安徽 (略) 抗原抗体原料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厂房,购置各类CNC加工设备共计200余台、焊接设备4台、检测设备十余台。建设脱脂、氧化、电抛、化抛、化学等表面处理清洗线共计12条,千级和百级无尘室共计1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枚ShowerHead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和回用方案,提高处理后废水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含氟废水、酸碱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含磷废水等分类收集后经废水管道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处理完成后的生产废水汇同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和污水站除臭喷淋废水一并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六价铬、总铬、总镍等有毒污染因子在分质处理单元出口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其他污染因子在厂区总排口执行钟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 (略) 进入钟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厂内分类输送管道按照“可视化、管廊化”管理要求,并用不同颜色区分,箭头标识管道走向。加强厂区 (略) 及隐蔽工程的维护和泄漏检测,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三)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措施,表面处理工序采取全封闭措施。不锈钢电抛线、化学清洗线、理化滴定室、污水站、电抛/化抛清洗线、阳极氧化线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处理;打磨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和水喷淋除尘器预处理,喷砂粉尘经滤芯除尘器预处理,打磨、喷砂粉尘预处理后再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低温等离子UV光解一体机+次氯酸钠+氢氧化钠组合式除臭喷淋塔处理;危废库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各类废气分别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通过各工段设置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6限值要求;上遮蔽、打磨和喷砂、危废库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污水站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2020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50mg/m3的限值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尽可能降低无组织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厂界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包装桶、废槽液、废酸液、废碱液、废滤芯、污泥、废活性炭、废UV光解灯管、废切削液、废机油、含油织物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车间内危废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类泵、风机、数控机床、打磨机、喷砂机、冷却塔、超声波清洗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62-* | 电子邮箱: | ||
落款日期: | 2024-09-2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博芯 (略) 《半导体核心部件Shower Head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半导体核心部件Shower Head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义安经济开 (略) (略) 交叉口安徽 (略) 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安徽博芯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鑫 (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没有附件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原安徽 (略) 抗原抗体原料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厂房,购置各类CNC加工设备共计200余台、焊接设备4台、检测设备十余台。建设脱脂、氧化、电抛、化抛、化学等表面处理清洗线共计12条,千级和百级无尘室共计1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枚ShowerHead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和回用方案,提高处理后废水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含氟废水、酸碱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含磷废水等分类收集后经废水管道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处理完成后的生产废水汇同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和污水站除臭喷淋废水一并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六价铬、总铬、总镍等有毒污染因子在分质处理单元出口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其他污染因子在厂区总排口执行钟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 (略) 进入钟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厂内分类输送管道按照“可视化、管廊化”管理要求,并用不同颜色区分,箭头标识管道走向。加强厂区 (略) 及隐蔽工程的维护和泄漏检测,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三)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措施,表面处理工序采取全封闭措施。不锈钢电抛线、化学清洗线、理化滴定室、污水站、电抛/化抛清洗线、阳极氧化线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处理;打磨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和水喷淋除尘器预处理,喷砂粉尘经滤芯除尘器预处理,打磨、喷砂粉尘预处理后再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低温等离子UV光解一体机+次氯酸钠+氢氧化钠组合式除臭喷淋塔处理;危废库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各类废气分别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通过各工段设置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6限值要求;上遮蔽、打磨和喷砂、危废库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污水站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2020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50mg/m3的限值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尽可能降低无组织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厂界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包装桶、废槽液、废酸液、废碱液、废滤芯、污泥、废活性炭、废UV光解灯管、废切削液、废机油、含油织物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车间内危废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类泵、风机、数控机床、打磨机、喷砂机、冷却塔、超声波清洗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62-* | 电子邮箱: | ||
落款日期: | 202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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