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9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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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9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6日我厅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7日—2024年9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5-*

通讯地址: (略) (略) 176号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省生态环境 (略) 沙 (略) 印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审〔2024〕80号

2024年9月16日

2

省生态环境 (略) (略) 印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审〔2024〕81号

2024年9月16日
3

省生态环境 (略) (略) 印染高质量发展综合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审〔2024〕82号 2024年9月1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6日我厅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7日—2024年9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5-*

通讯地址: (略) (略) 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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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省生态环境 (略) 沙 (略) 印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审〔2024〕80号

2024年9月16日

2

省生态环境 (略) (略) 印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审〔2024〕81号

2024年9月16日
3

省生态环境 (略) (略) 印染高质量发展综合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审〔2024〕82号 202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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