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396街坊塘南地块5号板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公示
静安区396街坊塘南地块5号板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公示
一、项目背景
项目地块位于静安区彭浦镇,东至先锋河,西至静安区界,南 (略) ,北至麦德龙及空地,地块面积*.7 m2。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工业用地,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R)、公共绿地(G1,非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 (略) 道路用地,分别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本项目从严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二、初步调查工作回顾:
2017年, (略) 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业主”) (略) 地 (略) 对项目地块所在的静安区塘南村地块(一期)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但由于地块规划发生较大变更,为此,业主委托上海 (略) (以下简称“同济咨询”)再次开展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同济咨询于2024年7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项目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项目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工业用地、河道、居住用地。历史上存在过1个小型产业园区,以木材、金属制品、酒店用品、日用品的仓储活动及印刷为主,其中小型印刷店3家,分别为曦昊印刷店、备邦印刷店、际联印刷店;园区外围存在过6家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上述企业均不属于《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规定的15类活动。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同济咨询于2024年7月29日对地块开展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工作,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20 (略) 地 (略) 的初步调查结果,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及4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在地块东侧约1100 m的绿化带内布设1个对照点(1个土壤监测点及1口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25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3个对照样)、6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1个地下水样品的重金属锑的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水标准限值,所有土壤样品及其余地下水样品的所有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的第一类用地评价标准。
三、详细调查工作:
工作组于2024年9月对地块开展第二阶段详细采样分析工作。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详细调查期间地块内与初步调查时无明显变化。
本次详细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针对超标点位及其邻近区域,在地块内共布设1口地下水关联监测井和4口地下水加密监测井,并对初步调查阶段超标点位GW6进行补充采样,共采集7个地下水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同时,在地块内设置4个土工采样点位,共采集地块内污染区域各土层土壤样品11个,送检分析该区域土壤理化特征参数。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现场采集和实验室分析委托东方国际集团 (略) ,土工试验样品现场采集和检测分析委托中 (略) 。
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土壤样品所有检出指标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GW6的锑的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水标准限值,其他关联和加密监测井的地下水样品的监测因子锑均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水标准限值。
结论与建议:
结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本项目地下水中重金属锑存在超标情况,根据 (略) 的相关规范要求,有必要针对超标污染物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一、项目背景
项目地块位于静安区彭浦镇,东至先锋河,西至静安区界,南 (略) ,北至麦德龙及空地,地块面积*.7 m2。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工业用地,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R)、公共绿地(G1,非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 (略) 道路用地,分别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本项目从严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二、初步调查工作回顾:
2017年, (略) 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业主”) (略) 地 (略) 对项目地块所在的静安区塘南村地块(一期)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但由于地块规划发生较大变更,为此,业主委托上海 (略) (以下简称“同济咨询”)再次开展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同济咨询于2024年7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项目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项目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工业用地、河道、居住用地。历史上存在过1个小型产业园区,以木材、金属制品、酒店用品、日用品的仓储活动及印刷为主,其中小型印刷店3家,分别为曦昊印刷店、备邦印刷店、际联印刷店;园区外围存在过6家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上述企业均不属于《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规定的15类活动。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同济咨询于2024年7月29日对地块开展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工作,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20 (略) 地 (略) 的初步调查结果,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及4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在地块东侧约1100 m的绿化带内布设1个对照点(1个土壤监测点及1口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25个土壤样品(含2个平行样、3个对照样)、6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1个地下水样品的重金属锑的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水标准限值,所有土壤样品及其余地下水样品的所有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的第一类用地评价标准。
三、详细调查工作:
工作组于2024年9月对地块开展第二阶段详细采样分析工作。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详细调查期间地块内与初步调查时无明显变化。
本次详细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针对超标点位及其邻近区域,在地块内共布设1口地下水关联监测井和4口地下水加密监测井,并对初步调查阶段超标点位GW6进行补充采样,共采集7个地下水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同时,在地块内设置4个土工采样点位,共采集地块内污染区域各土层土壤样品11个,送检分析该区域土壤理化特征参数。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现场采集和实验室分析委托东方国际集团 (略) ,土工试验样品现场采集和检测分析委托中 (略) 。
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土壤样品所有检出指标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GW6的锑的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水标准限值,其他关联和加密监测井的地下水样品的监测因子锑均有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水标准限值。
结论与建议:
结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本项目地下水中重金属锑存在超标情况,根据 (略) 的相关规范要求,有必要针对超标污染物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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