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南磜镇2025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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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南磜镇2025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蕉岭县南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蕉岭县南磜镇2025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的立项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加快推进南磜镇典型镇村整治提升,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村风貌,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2409-*-04-01-*  
  二、建设地点:蕉岭县南磜镇白水村、*华村、插峰村、蓝源村、左槐村、南磜村、富足村、步上村、石寨村、皇佑村、三泰村、金山村、岭背村、尚田村、洋山村、多宝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面、沥青铺设约*平方米;村内农房风貌管控提升改造:立面抹灰拆除、抹灰、油漆约*平方米,瓦面安装约5500平方米;村庄排水沟清理1500立方米、绿化修剪660株、其它清淤、清杂3000立方米等。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66.*元,其中建筑工程费802.*元(其中人工费274.*元)、勘察费8.*元、设计费31.*元、监理费24.*元。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0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蕉岭县南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蕉岭县南磜镇2025年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以工代赈项目的立项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加快推进南磜镇典型镇村整治提升,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村风貌,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2409-*-04-01-*  
  二、建设地点:蕉岭县南磜镇白水村、*华村、插峰村、蓝源村、左槐村、南磜村、富足村、步上村、石寨村、皇佑村、三泰村、金山村、岭背村、尚田村、洋山村、多宝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面、沥青铺设约*平方米;村内农房风貌管控提升改造:立面抹灰拆除、抹灰、油漆约*平方米,瓦面安装约5500平方米;村庄排水沟清理1500立方米、绿化修剪660株、其它清淤、清杂3000立方米等。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66.*元,其中建筑工程费802.*元(其中人工费274.*元)、勘察费8.*元、设计费31.*元、监理费24.*元。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0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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