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重钢片区大坪山V17、V18-1部分、V11-2部分等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重庆市大渡口区重钢片区大坪山V17、V18-1部分、V11-2部分等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略) 大渡口区重钢片区大坪山V17、V18-1(部分)、V11-2(部分)等地块 (略) (以下简称“评估地块”) (略) 大渡口区跃进村街 (略) 北侧, (略) 大渡口区重钢片区大坪山V17、V18-1(部分)、V11-2(部分)地块 (略) ,总占地面积约*m2(约66.2亩),其中V17地块面积约8041m2,V18-1(部分)地块面积约*m2,V11-2(部分)地块面积约6550m2, (略) 区域面积约7807m2。地块四至范围为:西至重钢职业病防治所,北至九龙坡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东至重庆钢铁 (略) 、南 (略) 。
评估地块由三个规划地块 (略) 组成,目前,V11-2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V17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B1),V18-1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其他区域 (略) 区域,分别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以下简称“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根据地块现行规划用途和业主需求,本次评估对地块进行分区域评价,其中,商业 (略) 范围( (略) 用地)按照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其他规划地块区域(V18-1(部分)地块、V11-2(部分)地块范围内)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检测结果表明,第一类用地评价范围内,部分土壤样品中砷、铅、钒、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邻苯和石油烃(C10-C40)的含量超过了GB *-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锰的含量超过了按照HJ 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最大超标倍数和含量范围分别为:砷4.15倍(0.1~103mg/kg)、铅7.1倍(11~3240mg/kg)、钒6.2倍(19.5~1190mg/kg)、苯并[a]芘31.7倍(0.1~42.4mg/kg)、苯并[a]蒽0.09倍(0.1~6mg/kg)、苯并[b]荧蒽4.3倍(0.2~29.3mg/kg)、石油烃(C10-C40)1.59倍(6~2150mg/kg)、锰2.06倍(353~*mg/kg)。第二类用地评价范围内,部分土壤样品中铅、砷、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的含量超过了GB *-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锰的含量超过了按照HJ 25.3-2019推导的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最大超标倍数和含量范围分别为:铅3.05倍(12~3240mg/kg)、锰1.56倍(12~*mg/kg)、苯并[a]芘8.9倍(0.1~14.9mg/kg)、二苯并[a,h]蒽0.26倍(0.1~1.9mg/kg)、苯并[a]蒽0.05倍(0.1~15.7mg/kg)、苯并[b]荧蒽0.29倍(0.2~19.4mg/kg)。遗留固废经含量测定,根据其监测结果建议从严将其作为疑似危险废物处理。地下水样品中关注污染因子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
结合地块特征,本次评估估算,地块内第一类用地评价范围内污染土壤面积约4590~4776平方米,污染土壤方量约*~*立方米;第二类用地评价范围内污染土壤面积约1417~2196平方米,污染土壤方量约5515~6412立方米;地块内总污染土壤面积约6007~6972平方米,总污染土壤方量约*~*立方米。

公示时间: 2024.9.21-2024.9.2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
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邮箱:*@*q.com

,重庆, (略) ,大渡口区,重庆

(略) 大渡口区重钢片区大坪山V17、V18-1(部分)、V11-2(部分)等地块 (略) (以下简称“评估地块”) (略) 大渡口区跃进村街 (略) 北侧, (略) 大渡口区重钢片区大坪山V17、V18-1(部分)、V11-2(部分)地块 (略) ,总占地面积约*m2(约66.2亩),其中V17地块面积约8041m2,V18-1(部分)地块面积约*m2,V11-2(部分)地块面积约6550m2, (略) 区域面积约7807m2。地块四至范围为:西至重钢职业病防治所,北至九龙坡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东至重庆钢铁 (略) 、南 (略) 。
评估地块由三个规划地块 (略) 组成,目前,V11-2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V17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B1),V18-1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其他区域 (略) 区域,分别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以下简称“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根据地块现行规划用途和业主需求,本次评估对地块进行分区域评价,其中,商业 (略) 范围( (略) 用地)按照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其他规划地块区域(V18-1(部分)地块、V11-2(部分)地块范围内)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检测结果表明,第一类用地评价范围内,部分土壤样品中砷、铅、钒、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邻苯和石油烃(C10-C40)的含量超过了GB *-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锰的含量超过了按照HJ 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最大超标倍数和含量范围分别为:砷4.15倍(0.1~103mg/kg)、铅7.1倍(11~3240mg/kg)、钒6.2倍(19.5~1190mg/kg)、苯并[a]芘31.7倍(0.1~42.4mg/kg)、苯并[a]蒽0.09倍(0.1~6mg/kg)、苯并[b]荧蒽4.3倍(0.2~29.3mg/kg)、石油烃(C10-C40)1.59倍(6~2150mg/kg)、锰2.06倍(353~*mg/kg)。第二类用地评价范围内,部分土壤样品中铅、砷、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的含量超过了GB *-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锰的含量超过了按照HJ 25.3-2019推导的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最大超标倍数和含量范围分别为:铅3.05倍(12~3240mg/kg)、锰1.56倍(12~*mg/kg)、苯并[a]芘8.9倍(0.1~14.9mg/kg)、二苯并[a,h]蒽0.26倍(0.1~1.9mg/kg)、苯并[a]蒽0.05倍(0.1~15.7mg/kg)、苯并[b]荧蒽0.29倍(0.2~19.4mg/kg)。遗留固废经含量测定,根据其监测结果建议从严将其作为疑似危险废物处理。地下水样品中关注污染因子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
结合地块特征,本次评估估算,地块内第一类用地评价范围内污染土壤面积约4590~4776平方米,污染土壤方量约*~*立方米;第二类用地评价范围内污染土壤面积约1417~2196平方米,污染土壤方量约5515~6412立方米;地块内总污染土壤面积约6007~6972平方米,总污染土壤方量约*~*立方米。

公示时间: 2024.9.21-2024.9.2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
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邮箱:*@*q.com

,重庆, (略) ,大渡口区,重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