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通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岷县通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略) 环保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结合自身环保现状,为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自2024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甘肃中科 (略) 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20 (略) 重点行 (略) 级审核企业名单意见建议的函》(定环函〔2024〕53号)等文件工作的要求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略) 生态环境局要求,我公司需在2024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现将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岷县 (略)
2.法人代表:杨瑞鹏
3.企业地址: (略) 岷县岷阳镇北郊新村90号
4.企业生产规模:现有热源厂2座,拥有2台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换热站60座, (略) 89.4公里,在网供热面积*平方米。
5.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无
6.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无
7.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企业产生的危废主要是废机油,已签订协议,定期交由甘肃省鑫科亮再生 (略) 处置。
8.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岷县 (略) 在建设过程中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各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并组织安全环保生产教育。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排放量、执行标准)
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一)废气
公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15.62t/a、氮氧化物19.7t/a、颗粒物3.445t/a。废气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中的要求。公司废气实际排放量和许可年排放量限值见下表:
污染物种类 | 实际排放量(t/a) |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t/a) |
二氧化硫 | 13.392 | 15.62 |
氮氧化物 | 20.016 | 19.7 |
颗粒物 | 3.841 | 3.445 |
(二)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公司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为:CODcr500mg/L、pH值6.5-9.5、悬浮物4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50mg/L、氨氮45mg/L。废水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的要求。公司实际排放浓度与排放限值见下表:
污染物种类 | 实际浓度(mg/L,pH除外) | 许可排放限值(mg/L,pH除外) |
pH值 | 7.29 | 6.5~9.5 |
CODcr | 54 | 500 |
氨氮 | 2.81 | 45 |
SS | 60 | 400 |
BOD5 | 20.1 | 350 |
(三)噪声
厂界东、南、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公司噪声检测情况见下表:
检测点 | 检测结果 | 标准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东侧 | 51 | 41 | 60 | 50 |
南侧 | 52 | 42 | ||
西侧 | 51 | 42 | ||
北侧 | 56 | 47 | 70 | 55 |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除尘灰、废润滑油等。公司固体废弃物产排情况见下表:
固废名称 | 产生单元 | 固体废弃物类型 | 处理方式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辅助单元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委托处置 |
污泥 | 污染防治单元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委托处置 |
脱硫副产物 | 污染防治单元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
废除尘布袋 | 污染防治单元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委托处置 |
除尘灰 | 污染防治单元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
炉渣 | 热力生产单元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
废机油(废矿物油) | 热力生产单元 | 危险废物 | 危废间贮存、委托甘肃省鑫科亮再生 (略) 处置 |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岷县 (略)
联系人:王爱军
联系电话:*
咨询单位:甘肃中科 (略)
联系人:孙复彬
联系电话:*
(略) 环保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结合自身环保现状,为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自2024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甘肃中科 (略) 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20 (略) 重点行 (略) 级审核企业名单意见建议的函》(定环函〔2024〕53号)等文件工作的要求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略) 生态环境局要求,我公司需在2024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现将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岷县 (略)
2.法人代表:杨瑞鹏
3.企业地址: (略) 岷县岷阳镇北郊新村90号
4.企业生产规模:现有热源厂2座,拥有2台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换热站60座, (略) 89.4公里,在网供热面积*平方米。
5.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无
6.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无
7.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企业产生的危废主要是废机油,已签订协议,定期交由甘肃省鑫科亮再生 (略) 处置。
8.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岷县 (略) 在建设过程中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各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并组织安全环保生产教育。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排放量、执行标准)
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一)废气
公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15.62t/a、氮氧化物19.7t/a、颗粒物3.445t/a。废气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中的要求。公司废气实际排放量和许可年排放量限值见下表:
污染物种类 | 实际排放量(t/a) |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t/a) |
二氧化硫 | 13.392 | 15.62 |
氮氧化物 | 20.016 | 19.7 |
颗粒物 | 3.841 | 3.445 |
(二)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公司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为:CODcr500mg/L、pH值6.5-9.5、悬浮物4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50mg/L、氨氮45mg/L。废水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的要求。公司实际排放浓度与排放限值见下表:
污染物种类 | 实际浓度(mg/L,pH除外) | 许可排放限值(mg/L,pH除外) |
pH值 | 7.29 | 6.5~9.5 |
CODcr | 54 | 500 |
氨氮 | 2.81 | 45 |
SS | 60 | 400 |
BOD5 | 20.1 | 350 |
(三)噪声
厂界东、南、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公司噪声检测情况见下表:
检测点 | 检测结果 | 标准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东侧 | 51 | 41 | 60 | 50 |
南侧 | 52 | 42 | ||
西侧 | 51 | 42 | ||
北侧 | 56 | 47 | 70 | 55 |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除尘灰、废润滑油等。公司固体废弃物产排情况见下表:
固废名称 | 产生单元 | 固体废弃物类型 | 处理方式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辅助单元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委托处置 |
污泥 | 污染防治单元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委托处置 |
脱硫副产物 | 污染防治单元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
废除尘布袋 | 污染防治单元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委托处置 |
除尘灰 | 污染防治单元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
炉渣 | 热力生产单元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
废机油(废矿物油) | 热力生产单元 | 危险废物 | 危废间贮存、委托甘肃省鑫科亮再生 (略) 处置 |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岷县 (略)
联系人:王爱军
联系电话:*
咨询单位:甘肃中科 (略)
联系人:孙复彬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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