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通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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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通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岷县通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略) 环保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结合自身环保现状,为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自2024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甘肃中科 (略) 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20 (略) 重点行 (略) 级审核企业名单意见建议的函》(定环函〔2024〕53号)等文件工作的要求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略) 生态环境局要求,我公司需在2024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现将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岷县 (略)

2.法人代表:杨瑞鹏

3.企业地址: (略) 岷县岷阳镇北郊新村90号

4.企业生产规模:现有热源厂2座,拥有2台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换热站60座, (略) 89.4公里,在网供热面积*平方米。

5.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无

6.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无

7.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企业产生的危废主要是废机油,已签订协议,定期交由甘肃省鑫科亮再生 (略) 处置。

8.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岷县 (略) 在建设过程中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各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并组织安全环保生产教育。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排放量、执行标准)

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一)废气

公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15.62t/a、氮氧化物19.7t/a、颗粒物3.445t/a。废气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中的要求。公司废气实际排放量和许可年排放量限值见下表:

污染物种类

实际排放量(t/a)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t/a)

二氧化硫

13.392

15.62

氮氧化物

20.016

19.7

颗粒物

3.841

3.445

(二)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公司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为:CODcr500mg/L、pH值6.5-9.5、悬浮物4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50mg/L、氨氮45mg/L。废水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的要求。公司实际排放浓度与排放限值见下表:

污染物种类

实际浓度(mg/L,pH除外)

许可排放限值(mg/L,pH除外)

pH值
(无量纲)

7.29

6.5~9.5

CODcr

54

500

氨氮

2.81

45

SS

60

400

BOD5

20.1

350

(三)噪声

厂界东、南、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公司噪声检测情况见下表:

检测点

检测结果

标准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东侧

51

41

60

50

南侧

52

42

西侧

51

42

北侧

56

47

70

55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除尘灰、废润滑油等。公司固体废弃物产排情况见下表:

固废名称

产生单元

固体废弃物类型

处理方式

废离子交换树脂

辅助单元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委托处置

污泥

污染防治单元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委托处置

脱硫副产物

污染防治单元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废除尘布袋

污染防治单元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委托处置

除尘灰

污染防治单元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炉渣

热力生产单元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废机油(废矿物油)

热力生产单元

危险废物

危废间贮存、委托甘肃省鑫科亮再生 (略) 处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岷县 (略)

联系人:王爱军

联系电话:*

咨询单位:甘肃中科 (略)

联系人:孙复彬

联系电话:*

,甘肃, (略) ,定西
岷县通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略) 环保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结合自身环保现状,为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自2024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甘肃中科 (略) 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20 (略) 重点行 (略) 级审核企业名单意见建议的函》(定环函〔2024〕53号)等文件工作的要求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略) 生态环境局要求,我公司需在2024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现将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岷县 (略)

2.法人代表:杨瑞鹏

3.企业地址: (略) 岷县岷阳镇北郊新村90号

4.企业生产规模:现有热源厂2座,拥有2台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换热站60座, (略) 89.4公里,在网供热面积*平方米。

5.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无

6.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无

7.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企业产生的危废主要是废机油,已签订协议,定期交由甘肃省鑫科亮再生 (略) 处置。

8.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岷县 (略) 在建设过程中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各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并组织安全环保生产教育。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排放量、执行标准)

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一)废气

公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15.62t/a、氮氧化物19.7t/a、颗粒物3.445t/a。废气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中的要求。公司废气实际排放量和许可年排放量限值见下表:

污染物种类

实际排放量(t/a)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t/a)

二氧化硫

13.392

15.62

氮氧化物

20.016

19.7

颗粒物

3.841

3.445

(二)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公司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为:CODcr500mg/L、pH值6.5-9.5、悬浮物4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50mg/L、氨氮45mg/L。废水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的要求。公司实际排放浓度与排放限值见下表:

污染物种类

实际浓度(mg/L,pH除外)

许可排放限值(mg/L,pH除外)

pH值
(无量纲)

7.29

6.5~9.5

CODcr

54

500

氨氮

2.81

45

SS

60

400

BOD5

20.1

350

(三)噪声

厂界东、南、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公司噪声检测情况见下表:

检测点

检测结果

标准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东侧

51

41

60

50

南侧

52

42

西侧

51

42

北侧

56

47

70

55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除尘灰、废润滑油等。公司固体废弃物产排情况见下表:

固废名称

产生单元

固体废弃物类型

处理方式

废离子交换树脂

辅助单元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委托处置

污泥

污染防治单元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委托处置

脱硫副产物

污染防治单元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废除尘布袋

污染防治单元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委托处置

除尘灰

污染防治单元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炉渣

热力生产单元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废机油(废矿物油)

热力生产单元

危险废物

危废间贮存、委托甘肃省鑫科亮再生 (略) 处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岷县 (略)

联系人:王爱军

联系电话:*

咨询单位:甘肃中科 (略)

联系人:孙复彬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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