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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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临港新片区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国家产教 (略) 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载体,现就开展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建设培育对象原则上为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范围内的产教融合载体。

(二)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产教融合载体建设方或运营方。

(三)多方共建的产教融合载体,需明确一家申报主体,重复申报视为无效。

(四)申报主体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申报条件

支持具有一定规模、能级或创新能力的产教融合载体纳入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范围,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实验实训或生产性实训等服务,面向社会或用人单位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具备一定规模和能级。

(二)开展“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创新试点。

(三)开展校企合作人才联合培养和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双师型”师资队*,并推动各类人才在临港新片区相关产业领域就业。

(四)开展校企联合科研项目攻关,取得关键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或应用。

(五)积极引进各类国际化企业、组织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和知名认证证书落地。

(六)面向城区、社区公众开放,提供设施设备共享,开展产教融合相关知识和技能服务。

(七)举办有影响力、有实际效果的产教融合相关活动。

(八)其他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相关内容。

三、申报材料

(一)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院校)/其他登记证书(民非)。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14日。

(二)申报途径

1.线上申报

申报截止日前,申报单位需通 (略) 通办(http://**_ability_center/auth/login?access_token=foDdP3Zp-Phkd-P8wky-1pJg-A7VKDrwPVBG),选择“法人登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法人一证通登录进入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基地申报”,完成线上申报内容填写和申报材料上传。详细指引可参考附件操作手册(附件1)

2.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完成线上申报后,需线下提交材料。线下书面材料须与线上提交内容完全一致,包含通过系统下载并A4纸打印的《申报书》(样式参考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一起于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封面盖申报单位公章,右侧加盖骑缝章。如书面材料与线上填报存在差异,以书面材料为准。

书面材料请于申报截止日前报送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处(地址: (略) 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电话:*)。过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退还。

五、认定流程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基地建设培育申报工作,通过材料审核、调研访谈、实地考察、意见征询等方式对现状成效及建设计划进行综合分析,并最终形成基地建设培育相关意见。

六、公示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就基地建设培育名单在临港新片区管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申报单位亦可通过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七、申报咨询

(一)线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

(二)政策咨询电话

吴老师:*

刘老师:*

刘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下午14:00-16:00

(三)纸质材料递交联系电话

刘老师:*

(四)政策宣介

为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影响力,便利校企主体开展本年度申报工作,临港新片区 (略) 于9月29日下午开展政策宣介和业务申报培训,请有意向参加的校企主体于9月26日(含)*@*63.com,并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参会单位名称”、“参会人员姓名(线下限1名)”、“参会人员职务”、“参会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宣介活动的具体举办信息将于活动举办前一日通过邮件(或短信)告知,请注意查收。

附件1: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_基地申报

附件2: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申报书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临港新片区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国家产教 (略) 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载体,现就开展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建设培育对象原则上为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范围内的产教融合载体。

(二)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产教融合载体建设方或运营方。

(三)多方共建的产教融合载体,需明确一家申报主体,重复申报视为无效。

(四)申报主体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申报条件

支持具有一定规模、能级或创新能力的产教融合载体纳入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范围,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实验实训或生产性实训等服务,面向社会或用人单位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具备一定规模和能级。

(二)开展“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创新试点。

(三)开展校企合作人才联合培养和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双师型”师资队*,并推动各类人才在临港新片区相关产业领域就业。

(四)开展校企联合科研项目攻关,取得关键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或应用。

(五)积极引进各类国际化企业、组织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和知名认证证书落地。

(六)面向城区、社区公众开放,提供设施设备共享,开展产教融合相关知识和技能服务。

(七)举办有影响力、有实际效果的产教融合相关活动。

(八)其他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相关内容。

三、申报材料

(一)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院校)/其他登记证书(民非)。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14日。

(二)申报途径

1.线上申报

申报截止日前,申报单位需通 (略) 通办(http://**_ability_center/auth/login?access_token=foDdP3Zp-Phkd-P8wky-1pJg-A7VKDrwPVBG),选择“法人登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法人一证通登录进入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基地申报”,完成线上申报内容填写和申报材料上传。详细指引可参考附件操作手册(附件1)

2.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完成线上申报后,需线下提交材料。线下书面材料须与线上提交内容完全一致,包含通过系统下载并A4纸打印的《申报书》(样式参考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一起于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封面盖申报单位公章,右侧加盖骑缝章。如书面材料与线上填报存在差异,以书面材料为准。

书面材料请于申报截止日前报送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处(地址: (略) 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电话:*)。过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退还。

五、认定流程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基地建设培育申报工作,通过材料审核、调研访谈、实地考察、意见征询等方式对现状成效及建设计划进行综合分析,并最终形成基地建设培育相关意见。

六、公示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就基地建设培育名单在临港新片区管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申报单位亦可通过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七、申报咨询

(一)线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

(二)政策咨询电话

吴老师:*

刘老师:*

刘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下午14:00-16:00

(三)纸质材料递交联系电话

刘老师:*

(四)政策宣介

为扩大政策覆盖面和影响力,便利校企主体开展本年度申报工作,临港新片区 (略) 于9月29日下午开展政策宣介和业务申报培训,请有意向参加的校企主体于9月26日(含)*@*63.com,并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参会单位名称”、“参会人员姓名(线下限1名)”、“参会人员职务”、“参会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宣介活动的具体举办信息将于活动举办前一日通过邮件(或短信)告知,请注意查收。

附件1: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_基地申报

附件2: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申报书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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