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2024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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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2024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港(半升洞)客运码头工程

舟山本岛普陀区东港东南角半升洞海域

(略) 普陀 (略)

对现有车客渡码头拆除后新建3个1000总吨级客运泊位(兼靠6艘300总吨级高速客轮)及相关配套工程,码头吞吐量444.*人次/年,设计通过能力为*人次/年;前沿疏浚工程量12.*方。

已按规范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落实海洋生态防治措施。(1)撑墩、栈桥钻孔灌注桩打桩采用了钢护筒,防止泥浆水溢流入海; (略) 设置了泥浆沉淀池,灌注桩产生的泥浆水用泥浆泵输送到沉淀池中沉淀、固化,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场地抑尘。2)避开了经济鱼类产卵期和海洋生物的生物量较高的季节。(3)对码头拆除构筑物进行提前固定吊装,防止拆除物入海。对可回收的钢制构件、趸船进行分类综合利用,在低潮时采用长臂挖掘机清理掉落的小部分建筑垃圾和碎渣,消除废物长期生态影响,建筑垃圾清理上岸后用于*域场地回填。(4)施工期未发生直接向施工水域排放生活废水、泥浆废水,倾倒固体废弃物等行为。(5)对海洋资源生态损失进行补偿。建设单位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制定具体的生态补偿计划。(6)6#趸船临时栈桥拆除后,对钢管桩、护栏、底板以及零配件进行回收利用。

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1)本工程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置了临时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 (略) (略) ,最终经小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海。(2) (略) 设置了铁质泥浆池,钻孔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水抽运至泥浆池,经沉淀后上清 (略) 面洒水抑尘,未排放入海。(3)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经铅封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接收处理,未在本港区排放。营运期:(1)船舶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在航行中排放。设备故障时船舶收集的生活污水,在码头5#趸船经污水提升泵抽运至*域化粪池, (略) (略) 。(2)船舶含油污水经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后在航行中排放或排入接收设施,不在本港区内排放。无油水分离器的船舶或者油水分离器故障时没能处理而暂存的油污水可在5#趸船油污水箱暂存,由客运站委托港口、海事部门认可的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或者直接委托海上有资质油污水接收船舶抽运。

三、落实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1)本项目施工单位施工时,配备了洒水设备,定期洒水和清扫;对已完工的部分保持整洁。(2)进入施工区域的运输车辆在离开时清洗了轮胎等处的泥渣;车辆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时,覆盖了帆布, (略) 洒落。(3)施工时加强了裸露面的扬尘防治管理;建筑材料采取了洒水、覆盖防尘布等临时措施保存;采用了商品混凝土,未在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设施。(4)施工过程中加强了施工车辆、船舶(机械)的维修和保养,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营运期:(1)船舶停靠时使用码头岸电。(2)选用性能良好、污染较小的先进船舶,定期检修,燃料选用轻质柴油及其他优质清洁燃料油。

四、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1)施工场地和营地均设置了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2)施工钻渣和建筑垃圾就近回用于*域场地回填。(3)海洋疏浚物已经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审批,在水老鼠礁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完成外抛倾倒。营运期:(1)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定点分类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2)船舶垃圾不得向水里倾倒,须用密封式袋或桶盛装;设置接收船舶垃圾的设施,对船上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纳入*域生活垃圾处理。

五、落实噪声及振动防治措施。施工期:(1)采用钻孔灌注桩机,未使用锤式打桩机;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未进行施工。(3)施工厂界设置了2m高的隔声围挡。(4)合理安 (略) 线,保持车况良好,尽量避开了居民区,加强了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避免了午休、夜间运输作业。(5)对施工队*加强管理,全工期文明施工。营运期:(1)到港船舶主动力关闭,长时间停靠关闭辅机,使用岸电。(2)加强船舶动力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3)加强管理,禁止人群大声喧哗。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及营运过程中,加强管理,高度重视水上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体系的建设,提高溢油风险防范意识,根据规范要求配备一定量的应急设备设施,并通过开展专业的培训、应急演练,提高水上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 (略) 1055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港(半升洞)客运码头工程

舟山本岛普陀区东港东南角半升洞海域

(略) 普陀 (略)

对现有车客渡码头拆除后新建3个1000总吨级客运泊位(兼靠6艘300总吨级高速客轮)及相关配套工程,码头吞吐量444.*人次/年,设计通过能力为*人次/年;前沿疏浚工程量12.*方。

已按规范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落实海洋生态防治措施。(1)撑墩、栈桥钻孔灌注桩打桩采用了钢护筒,防止泥浆水溢流入海; (略) 设置了泥浆沉淀池,灌注桩产生的泥浆水用泥浆泵输送到沉淀池中沉淀、固化,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场地抑尘。2)避开了经济鱼类产卵期和海洋生物的生物量较高的季节。(3)对码头拆除构筑物进行提前固定吊装,防止拆除物入海。对可回收的钢制构件、趸船进行分类综合利用,在低潮时采用长臂挖掘机清理掉落的小部分建筑垃圾和碎渣,消除废物长期生态影响,建筑垃圾清理上岸后用于*域场地回填。(4)施工期未发生直接向施工水域排放生活废水、泥浆废水,倾倒固体废弃物等行为。(5)对海洋资源生态损失进行补偿。建设单位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制定具体的生态补偿计划。(6)6#趸船临时栈桥拆除后,对钢管桩、护栏、底板以及零配件进行回收利用。

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1)本工程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置了临时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 (略) (略) ,最终经小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海。(2) (略) 设置了铁质泥浆池,钻孔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水抽运至泥浆池,经沉淀后上清 (略) 面洒水抑尘,未排放入海。(3)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经铅封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接收处理,未在本港区排放。营运期:(1)船舶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在航行中排放。设备故障时船舶收集的生活污水,在码头5#趸船经污水提升泵抽运至*域化粪池, (略) (略) 。(2)船舶含油污水经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后在航行中排放或排入接收设施,不在本港区内排放。无油水分离器的船舶或者油水分离器故障时没能处理而暂存的油污水可在5#趸船油污水箱暂存,由客运站委托港口、海事部门认可的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或者直接委托海上有资质油污水接收船舶抽运。

三、落实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1)本项目施工单位施工时,配备了洒水设备,定期洒水和清扫;对已完工的部分保持整洁。(2)进入施工区域的运输车辆在离开时清洗了轮胎等处的泥渣;车辆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时,覆盖了帆布, (略) 洒落。(3)施工时加强了裸露面的扬尘防治管理;建筑材料采取了洒水、覆盖防尘布等临时措施保存;采用了商品混凝土,未在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设施。(4)施工过程中加强了施工车辆、船舶(机械)的维修和保养,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营运期:(1)船舶停靠时使用码头岸电。(2)选用性能良好、污染较小的先进船舶,定期检修,燃料选用轻质柴油及其他优质清洁燃料油。

四、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1)施工场地和营地均设置了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2)施工钻渣和建筑垃圾就近回用于*域场地回填。(3)海洋疏浚物已经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审批,在水老鼠礁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完成外抛倾倒。营运期:(1)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定点分类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2)船舶垃圾不得向水里倾倒,须用密封式袋或桶盛装;设置接收船舶垃圾的设施,对船上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纳入*域生活垃圾处理。

五、落实噪声及振动防治措施。施工期:(1)采用钻孔灌注桩机,未使用锤式打桩机;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未进行施工。(3)施工厂界设置了2m高的隔声围挡。(4)合理安 (略) 线,保持车况良好,尽量避开了居民区,加强了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避免了午休、夜间运输作业。(5)对施工队*加强管理,全工期文明施工。营运期:(1)到港船舶主动力关闭,长时间停靠关闭辅机,使用岸电。(2)加强船舶动力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3)加强管理,禁止人群大声喧哗。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及营运过程中,加强管理,高度重视水上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体系的建设,提高溢油风险防范意识,根据规范要求配备一定量的应急设备设施,并通过开展专业的培训、应急演练,提高水上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 (略) 1055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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