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关于麒麟区茨营镇小灵通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注销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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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关于麒麟区茨营镇小灵通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注销的公...

(略) 麒麟区茨营镇小灵通幼儿园于2003年 (略) 麒麟区教育局批准设立。该幼儿园因生源逐年减少,难于维持正常运营和发展,幼儿园举办者于2024年8月20日向麒麟区教育局提出注销办学许可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五十条,民办学校终止的,应当交回办学许可证,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九条,终止办学的民办教育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收回办学许可证并销毁印章,同时将处理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并 (略) 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

经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局务会研究 (略) 麒麟区茨营镇小灵通幼儿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云教民*号)进行注销公示。公示期15天,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4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麒麟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说明。

联系科室:民办教育科 联系电话:0874-*

(略) 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20日


(略) 麒麟区茨营镇小灵通幼儿园于2003年 (略) 麒麟区教育局批准设立。该幼儿园因生源逐年减少,难于维持正常运营和发展,幼儿园举办者于2024年8月20日向麒麟区教育局提出注销办学许可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五十条,民办学校终止的,应当交回办学许可证,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九条,终止办学的民办教育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收回办学许可证并销毁印章,同时将处理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并 (略) 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

经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局务会研究 (略) 麒麟区茨营镇小灵通幼儿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云教民*号)进行注销公示。公示期15天,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4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麒麟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说明。

联系科室:民办教育科 联系电话:0874-*

(略) 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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