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贵州省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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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贵州省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广大水利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把党的二十大相关部署落到实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根据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部人事司)反馈贵州省推荐对象初审情况,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开展考察的基础上,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经省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对4个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7名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一、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

1. (略) 水务管理局

2. (略) 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3. (略) 湄潭县河长制办公室

4.贵州省水文水 (略) 建设处

二、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

1.何友宽 贵 (略) 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与水土保持科科长

2.曹 斌(彝族)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水资源水保科(州节约用水办公室)科长

3.周忠良 (略) 平坝区水利工程管理处副处长

4.贺炎炎(女,苗族) 贵州省黔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水务局党组成员、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5.何 林(仡佬族) (略) 水务局规划计划科科长

6.蔡长举(苗族)贵州省水 (略) 正高级工程师

7.陈红梅(女,彝族) 贵州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在此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贵州省水利厅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电话:0851—*;0851-*;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西湖巷34号(邮编*)



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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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广大水利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把党的二十大相关部署落到实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根据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部人事司)反馈贵州省推荐对象初审情况,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开展考察的基础上,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经省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对4个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7名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一、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

1. (略) 水务管理局

2. (略) 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3. (略) 湄潭县河长制办公室

4.贵州省水文水 (略) 建设处

二、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

1.何友宽 贵 (略) 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与水土保持科科长

2.曹 斌(彝族)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水资源水保科(州节约用水办公室)科长

3.周忠良 (略) 平坝区水利工程管理处副处长

4.贺炎炎(女,苗族) 贵州省黔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水务局党组成员、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5.何 林(仡佬族) (略) 水务局规划计划科科长

6.蔡长举(苗族)贵州省水 (略) 正高级工程师

7.陈红梅(女,彝族) 贵州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在此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贵州省水利厅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电话:0851—*;0851-*;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西湖巷34号(邮编*)



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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