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龙安村杨林组留地安置小区项目目前地库已开挖,为协调好周边四邻关系,现太湖县龙安村杨林组留地安置小区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做如下调整:
1、1#、2#楼及配电房正负零高程整体抬高0.25米,其中 1#楼由40.3米调整为40.55米,2#楼由40.00米调整为 40.25米,配电房40.2米调整为40.45米。
2、小区 (略) 西侧由40.1米调整为40.35米、中间 39.8米调整为39.9米、东侧由39.6米调整为39.4米。
3、北侧地库东北侧三处退线调整,导致其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由5619.4平方米调整为5472.06平方米。小区总建筑面积产生变化,由*.08平方米调整为*.74平方米。小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均不变。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项目局部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及现场公示
公示期: 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 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股
联系电话: 0556-*
地 址:太湖县晋 (略) 337号